作者Cagliari (香緹芙拉˙倫特)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勞資] 公司未查證便指我妨害名譽
時間Fri Jan 29 00:11:07 2010
事實經過:
與公司的勞資糾紛可以a我ID觀看經過~
再上一次詢問版上之後,我便向消保會與勞工局控訴公司
協調日期也已經訂好,在三月
後來透過雙方都認識的第三者進行初步協調
(因為離三月還有點遠,有好心人便踏出來當中間人希望能私下和解)
公司表示,要求我先向市政府撤案才願意和解,
某個星期一我就去撤了,不過隔天還是接到政府那邊的協調公文
(應該是撤案當天寄出)
但前些日子,公司表示在奇摩知識裡有妨礙他們公司名譽的問題回覆
並一口咬定是我,或者我朋友所PO的
(但我願意對天發誓真的不是我跟我朋友)
我表示請查IP
結果公司在昨日對那篇評論的回覆卻是
"要求那名匿名網友將文章下架,否則將公開"他朋友"的資料給網友評論(也就是我)"
可是....那根本不是我朋友啊囧~
(我對朋友講的事情經過還沒有那篇文章裡詳細)
問題:
對公司寄出存證信函的只有我一個人
雖然未指名道姓,不過公司那篇評論的確是在講我
公司未查證匿名網友是誰,便把猜疑之罪加諸在我身上
請問公司這樣的行徑有觸犯法律嗎?
PS:雖然很想把上班詳細事實說出來,可是又很怕對方控說妨害名譽
為什麼有人不給付薪資不保勞健保還可以這麼理直氣壯啦ˊ口ˋ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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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6.139.48
1F:→ yanginru:很想知道妳乖乖聽公司話撤銷幹麻?等他先賠償完了再撤銷阿 01/29 00:16
2F:→ yanginru:該頭痛的是公司,跟你又沒關係。只能說你太天真無邪了... 01/29 00:16
3F:→ Cagliari:因為公司不去調解委員會也不會有任何處罰的樣子 01/29 00:24
4F:→ Cagliari:所以願意先撤再和解 如果和解不成會選擇走法院吧(? 01/29 00:25
5F:→ Cagliari:被惡質公司搞的很煩燥...現在很想快點結束那件事ˊ_ˋ 01/29 00:26
6F:→ Cagliari:結果沒想到居然爆出誣賴我的事件....(汗顏 01/29 00:27
7F:推 Kniveschou:妳就讓他公評 到時候看要鬧的多大 他沒事散佈個資穩死 01/29 02:06
8F:推 Kniveschou:誰捅他 他自己去處理 他捅你 妳就咬回去 01/29 02:08
9F:推 Kniveschou:勞資雙方當事人無正當理由未依通知出席調解會議者,處 01/29 02:22
10F:→ Kniveschou:新臺幣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你被唬了 01/29 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