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boks (hoboks)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問題] 收到妨礙名譽通知 在ptt裡的事件
時間Thu Jan 28 14:57:18 2010
版上應該有台南律師版友吧
如果你不知道是誰再私下寫信問我
筆者以為
光這兩句無法成立妨害名譽罪
你罵桃園範圍太大 刑法不處罰
你的太短了又語焉不詳 頭髮短? 手短? 小弟弟短?
除非你能舉出上下文證明你指的是小弟弟短 才有可能有公然侮辱嫌疑
況且根據LAW版的討論 沒有人查的到在bbs上對於ID公然侮辱告成功過的
我自己以前也有蒐尋過判決
印象中的確找不到 所以應該很難成罪
但有可能你用google搜尋有疏漏
因為八卦版的文章並沒有上網
最後一點要補充的是
這個案例很明顯的又是被告得跑來跑去應訊的例子
應該可以給軍旅版的糾紛做個對照
不是一定原告得配合被告的
※ 引述《APEpreme (唧唧復唧唧 木蘭當馬騎)》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LAW 看板]
: 作者: APEpreme (唧唧復唧唧 木蘭當馬騎) 看板: LAW
: 標題: [問題] 收到妨礙名譽通知 在ptt裡的事件
: 時間: Thu Jan 28 14:33:38 2010
: 今天早上郵差給我的qq
: 上面寫妨礙名譽(第一次通知)
: 我只知道告的人大概是台北市的
: 因為是從台北市警察局中山分局寄來lol
: 我住台南
: 它上面寫應到時日是1月31日12時30分
: 所以我要北上去 好麻煩歐 還要特地北上
: 重點是
: 我根本不知道是誰告的
: 也不知道是哪篇推文
: 也沒叫我道歉不然等著收通知
: 今天收到還蠻驚訝的
: 而我推文絕對不用髒話 也不會罵別人智障白痴之類的
: 而我去年12月被八卦版水桶3個月 所以已經很久沒在那邊推文了lol
: 我主要都在八卦版出沒 如果有可能的話也只可能在八卦版
: 所以應該是以前的文章
: 想請問這樣被告會成功嗎? 因為我真的很緊張
: 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
: 而且如果被告成功的話我會有前科對吧
: 但是我實在是不想要有前科 所以有可能也只是和解吧
: 想請問如果真的和解大概是多少錢呀
: 我幾乎可以確定是件很小的事情 不太可能有辱罵的問題
: 而我剛剛有在google找以前我在八卦版推文的內容
: 最有可能的應該是這些了
: http://wotupset.blogspot.com/2009/06/blog-post_2136.html
: http://tinyurl.com/ycekx5d
: 第一個是我嘴砲桃園鳥地方
: 第二個我說應該是你的太短了 就這樣
: 我是用google apepreme gossiping這樣查的
: 這2個應該是最嚴重的東西 想請問要怎辦
: 我要去哪邊找律師或者是法律諮詢的人呀
: 還是我可以問警察那個人的電話打去問他這樣?
--
推 yahoo?:請問,我都把插頭插著不拔,這樣OK嗎?
推 eggimag?:= = 建議千萬別這樣做..上次有人這樣 結果佔用一個插座..
推 WhatCanID?:樓上..然後呢@@
推 eggimag?:就少一個插座用 很不方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12.81
※ 編輯: hoboks 來自: 123.193.12.81 (01/28 15:38)
1F:→ yanginru:很簡單阿!!警察通知不理他!請司法官來信在說!司法官來函 01/28 16:12
2F:→ yanginru:提出程序異議!管轄權確認... 01/28 16:14
3F:推 valenci:警察通知不理他???請司法官來函? 不好 01/28 16:15
4F:→ hoboks:那乾脆一開始就去函給承辦的警察 就管轄權的爭點做溝通了 01/28 17:02
5F:推 depravity:有對論壇的ID成功過的 這應該類似 01/28 18:57
6F:→ depravity:雖然該案被告對犯罪事實不爭執 01/28 18:58
7F:→ depravity:不過這應該不影響客體才對 01/28 18:59
8F:推 LEVEL99:在bbs上對於ID公然侮辱告成功,棒球板不就是一例? 01/28 20:04
9F:推 cawba:棒球版告人成功你是聽誰說的? 大科呆託夢給你的嗎? 01/28 20:22
10F:→ LEVEL99:那棒球版事件怎會有一堆人賠錢給原告? 01/28 20:25
11F:→ Powar:可以告 到檢察官那很多被告會覺得麻煩就同意賠錢換和解 01/28 20:39
12F:推 cawba:一堆不懂法律的小白看到警察大人就哭著說要和解我有什麼辦法 01/28 21:37
13F:→ cawba:我猜這案子連偵結都還沒 閣下就在說公然侮辱成功 你是法官? 01/28 21:38
14F:→ LEVEL99:不就是認為自己沒勝算才會採取和解一途嗎? 01/28 21:49
15F:推 danlook:如果覺得會贏 但和付出的時間金錢心力不成正比 也許也會 01/28 22:56
16F:推 a386036:網路的事發地要怎麼定義勒 CC 01/28 22:58
17F:推 Powar:光請假作筆錄 開偵查庭就煩死了 也不想拿有沒前科來賭 01/28 23:08
18F:→ Powar:所以就拿點錢和解這樣 01/28 23:08
19F:→ hoboks:原告的住居地可以當作犯罪地 01/28 2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