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ricQQQ (Eric)
看板PttLifeLaw
標題[民事] 家庭糾紛
時間Wed Jan 27 01:59:41 2010
事實經過:
(非當事者,以下為朋友轉述。他的父母為甲方代表、他的爺爺奶奶為乙方代表。
乙方有五個女兒兩個兒子,其中甲方為乙方的大兒子)
● 甲方結婚後,把所有薪資都給乙方,而乙方僅提供小孩奶粉錢等給甲方,
此狀況持續約八年。
● 但有一天,甲方的孩子需要住院約需10萬左右醫療費,想向乙方詢問是否可以先借,
但乙方卻說「你沒錢我也沒錢」的理由駁絕。
● 而乙方小兒子賭博的花費卻時常要甲方負責處理,要求甲方去賺錢幫忙還債。
● 過了好幾年後,甲方受不了乙方,所以搬出來住,那時薪資就不再完全給乙方,
就只有給過年紅包與平常生活費給乙方。
● 持續一段時間。有一天,乙方要甲方買房子給住在家鄉的長輩,
乙方不只向甲方索取買房子所需要之費用,還有娛樂費、交際費、車馬費等等,
都像甲方索取。
● 至今約13年前開始。乙方時常藉由病故或小兒子等理由向甲方,
以每「次」索取三萬左右的錢。而醫院其實都說乙方可以不需要住院或看護,
但乙方就是堅持要住院及看護其花費都像甲方索取。甲方在乙方每天住院期間,
甲方皆會送餐予乙方。但有一次,乙方不想待在醫院,想出去打麻將、玩樂時,
只通知乙方女兒們,所以甲方白跑一趟,乙方去哪兒?
甲方還必須透過外人口中才知道乙方去向。
● 至今約四年多前。乙方找來調解委員會,想跟甲方斷絕親子關係,
而甲方由於心疼親情而求乙方不要斷絕。
● 結論:甲方(當事者的爸爸),從國中時期就開始賺取家裡費用,包括弟弟妹妹的學費,
導致自己無法兼顧升學。然後以上的敘述至今已26年之久,
乙方一直當甲方為搖錢樹,從不關心甲方家庭狀況,只會給予諷刺跟嘲笑。
最近1/25 ,乙方又請他的姐妹(姨嬤),打電話罵甲方不孝,
但甲方一直掏心掏肺,在照顧乙方。甲方過年時也會想要回家團圓,
但乙方卻避而不見。只有在需要錢的時候就找甲方找得特別勤勞,
使得甲方的身心狀態越來越差。甲方在近幾年有出過幾次車禍也住過院,
但乙方卻未曾關心過。
問題:
● 想知道如何依循法律途徑解決問題?
● 想知道該怎麼做,才不會再次傷害到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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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4.211.55
1F:→ yuusnow:請問問題是....? 01/27 02:26
2F:→ yuusnow:你想尋法律途徑解決什麼問題呢?? 01/27 02:27
3F:→ yuusnow:我只能說 就定時給錢,讓乙可以生活就好了 01/27 02:27
4F:→ yanginru:1你想要解決到什麼地步?還有你想要的目的是什麼?2先回答1 01/27 08:43
5F:→ yanginru:這樣才有辦法給你比較好的建議 01/27 08:43
6F:→ EricQQQ:因為乙方三不五時,一直來甲方家、或做生意的地方亂。 01/27 13:35
7F:→ EricQQQ:要錢也是每個月三、四次以上,每次要的數目都不少。 01/27 13:37
8F:→ EricQQQ:是想知道怎樣不要讓對方在來甲方家裡亂。 01/27 13:38
9F:→ EricQQQ:因為有時甲方真的生不出錢來,但乙方不信。並找人來要錢 01/27 13:39
10F:推 qpioi:家暴防治中心 01/27 15:37
11F:推 ZEROTOHERO:這問題外人解決不了的,除非甲方自己硬下心來,不然只要 01/27 16:37
12F:→ ZEROTOHERO:有做到基本的供養法律上就算站得住腳了,找人來亂就報警 01/27 16:38
13F:→ ZEROTOHERO:阿,說真的這不是不能解決的問題,但是當事人自己硬不起 01/27 16:38
14F:→ ZEROTOHERO:來,其他人說再多有什麼用? 01/27 16:39
15F:→ yuusnow:我看這些敘述,就只有甲方不忍心硬下心才會一直被欺負 01/27 17:03
16F:→ yuusnow:如果當事人狠不下心,旁人說什麼都沒用 01/27 1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