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zheep (ezheep)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刑事] 在網拍上檢舉拍賣品 (續)
時間Sun Jan 24 04:11:48 2010
之前有PO過文了,因為這是代PO的,所以跟原本我問的東西似乎有很大的差異。
首先先謝謝h大的熱心回應。
事實經過:
簡而言之就是,在網拍上買東西,結果向奇摩檢舉對方賣的是仿品,涉及誹謗罪。
直到被人家告了才發現原來那個檢舉是網拍會員都可以看的到的,
(看來似乎公然要件成立了齁,囧)
而且還因為既無知又衝動的檢舉了很多項。
已經做過筆錄了,也向對方道過歉,甚至到對方拍賣網站上去留道歉文,
不過好像被對方刪掉了,而且道歉過幾次對方似乎也不願意接電話了。
(他說他不要錢,他要公理)
問題:
爬過板上的文(最近好像很多人在問妨礙名譽的問題),
知道做完筆錄之後,到檢察官那邊好像會開偵查庭。
但是還是好擔心,看到最近大家在討論刑法310的釋例,
第一句話說「行為人有相當理由確信其言論內容為真實者,不罰」,
怎麼樣才是有相當理由?(問題一)
譬如說我在門市買的跟在網拍上買的有明顯不同,還是說經過專櫃人員判定其不為真品?
還是說一定要那種總公司開的証明什麼的。
不過其實真的是自己太白目,因為買到不一樣的東西也沒去查證,唉真的錯了。
其實我也不想要在去查證他了,我寧願認錯道歉,但是感覺和解的機率太低了~"~。
問題二是沒有前科,這樣大概會被判怎麼樣的刑?(罰金之類的)
因為有諮詢過,律師說大概會易科罰金6萬元,
不過功課做很多的朋友說應該是1.2萬,所以讓我很煩惱,
畢竟刑事完之後,還有民事責任~"~。
都還沒賺錢就要負債了,話真的是不能亂說。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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