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velian0118 (新年天天快樂)
看板PttLifeLaw
標題[租賃] 租屋期滿押金多久內應退還
時間Sun Jan 24 02:02:31 2010
事實經過:
09年的7月中在台中租了一間套房,租金半年一次付清,簽了半年的約,合約中並沒有
提到任何租約到期須提前告知是否續租的條款,租約到期的前一個禮拜,房東跟我聯絡
問我是否續租,我就跟房東說可能會搬回家所以不會續租了,但房東卻因此而生氣了,
他覺得我沒有提前告訴他是否續租,但因為我沒有什麼租屋的經驗,以為簽半年約就是
住半年的意思,而且房東簽約時和合約裡也完全沒有提起這件事,而目前的情況就是房東
因為我沒有提前告訴他,就一直扣著我的押金一萬元...
問題:
想請問一下這樣我是有違反什麼法律或什麼規定嗎?
房東可以因為這個原因扣我的租金嗎
租金多久不退可以寄存證信函呢
謝謝大家^____________^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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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2.216.238
1F:推 OAzenO:直接跟他要 契約沒寫就不能亂扣住錢 存證信函隨時都可以寄 01/24 02:24
2F:→ OAzenO:存證信函只是本來用口頭要錢說的改成用書面要錢 01/24 02:26
3F:→ HALAQUEEN:證明你的確有向他表達過意願這樣。 01/24 0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