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jane (cryingbb)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問題] 問個問題卻被說趕投胎 與 時間問題
時間Sat Jan 23 21:34:31 2010
※ [本文轉錄自 criminology 看板]
作者: ujane (cryingbb) 看板: criminology
標題: [情報] 問個問題卻被說趕投胎 與 時間問題
時間: Sat Jan 23 21:18:23 2010
各位先前好:
以下是我 9/3 PO在biker板的文章
===分隔線=============================
作者 ujane (cryingbb) 看板 biker
標題 [問題] 常(拉轉)的車子要注意哪裡?
時間 Thu Sep 3 21:10:21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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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性時常急燥
所以騎車時通常都會起步較快
這樣子車子(悍將f1)長久下來
除了機油可能要較提早換(或用好一些的)
皮帶容易提早斷掉 (原廠2萬換可以嗎?)
還有什麼其它地方跟一般騎乘的機車相比, 要注意的嗎?
===分隔結束============================
其中倒數第3行與倒數第2行裡的推文, 讓我心中實在是受不了..
1F:→ iamdada:為啥要大催油門阿??...又沒有比其他人快到哪 09/04 00:06
2F:推 ZeroRSX:趕投胎09/04 00:35
^^^^^^^^^^^^^^
當時是該板新手..因為我選擇了暫時壓抑
如果是這樣的推文, 能構成公然毀謗嗎?
由於發生的時間點是在去年的9月3號 (或推文的9/4)
這樣子要從法律徒徑的話, 是否還可以呢? (時效?)
先謝謝各位的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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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21.15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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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推 hoboks:又是誹謗文 趕投胎可能是玩笑話 不成立誹謗 01/23 21:37
4F:推 deeblue:你是說公然侮辱嗎 我覺得還好耶 01/23 21:38
5F:→ hoboks:如果接下來又有人接 趕七天 難不成也要一起送進監牢? 01/23 21:38
6F:→ hoboks:這些推文可以抗辯 講的對象不是你 鄉民就是愛打嘴砲 愛接龍 01/23 21:38
7F:→ deeblue:一句玩笑話就別理他呀 這樣大家告來告去也不太好吧 01/23 21:39
8F:推 loneloneago:不得不說那句老話 跟鄉民認真你就輸了 01/23 21:46
9F:推 hoboks:科科 沒錯 鄉民要激怒人超容易的 01/23 21:47
10F:推 roboball:我絕得這要成功有難度耶 01/23 22:14
11F:推 baolidab: 我覺得你很無聊 01/23 22:23
12F:→ area:樓上這樣講會不會被原PO告丫.. 01/23 22:55
13F:→ area:話說回來這好像比較像詛咒而非毀謗,而前者是告不成的 01/23 22:56
14F:推 OAzenO:大概現在的人只要聽到令人不高興的話就想要告人反擊 01/23 23:04
15F:推 jwind:公然侮辱成立的機會不大 要看你的訴狀是否檢察官能認可 01/23 23:32
16F:推 Kniveschou:以後可能連一個字 趕 都不能寫吧xd 01/23 23:45
17F:推 deeblue:以後會不會連 噓文都不行了 XD 01/23 23:50
18F:推 hoboks:以後連ptt都不能上 因為誹謗罪立法為危險犯 01/23 23:54
19F:→ hoboks:上ptt就有誹謗人的危險 01/23 23:54
20F:推 jaren:囧...我起先以為是台中版看到的另一篇咧XDD 01/23 23:56
21F:推 deeblue:抽像危險犯 XD 01/24 00:40
22F:推 GatoChang:難怪檢察官跟法官老抱怨案子多的沒完沒了.... 01/24 01:08
23F:→ vovo0930:這..... 01/24 02:24
24F:→ solsol:ZeroRSX可以辯解說他是回答iamdada 01/24 10:33
25F:→ solsol:他針對的主詞是那些大催油門人們 不是針對你,不要對號入座 01/24 10:33
26F:→ solsol:就算這點辯輸了 還可以辯那敢投胎到底算不算侮辱 01/24 10:36
27F:→ solsol:還可以辯說這是不是涉及公共利益的事實..很多可以辯解的 01/24 10:37
28F:→ ujane:謝謝各位的回答 0_0 01/24 1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