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nnerjack (雄雄)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支付命令補正資料
時間Thu Jan 21 22:40:57 2010
收到法院來函要求在5日內補正相關資料
1.債務人最新戶籍謄本
2.債務人之實際住居所地
3.請求之利息計算方式為何?
請問: 目前5日內補正可以運用的時間相當短,
因為有包含六日很多機關都休假,這樣子我去調閱資料很怕兩天內沒辦法拿到
1.戶籍謄本是否可以請債務人戶籍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傳真]一份給我,
然後我在將該[傳真]資料交給法院呢? (怕說法院不收傳真資料)
2.債務人實際住居所地,是指戶籍謄本上面的地址呢?
還是他在外面租房子的地址呢?
3.因為當初跟他的債務關係,並沒有詳細的說明要如何計算利息
那我是否能將催討過程中所耗費的精神時間金錢成本轉化為我跟他債務之間的利息
一併向債務人請求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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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6.125.25
1F:推 depravity:3.否 沒約定就是法定利率 5% 01/21 22:43
2F:推 hsinyeh:1.戶籍謄本任何一個戶政事務所都可以申請 01/21 22:50
3F:推 depravity:而且有些地方有夜間營業 01/21 22:59
4F:→ alawyer:第1,一定要正本。現在全國戶政已連線,任一戶政即可申請 01/22 00:05
5F:→ alawyer:第2,若知對方有其他住處則可一併陳報,若不知則以戶籍地 01/22 00:06
6F:→ alawyer:第3,時間成本不能轉成利息。利息沒約定就是年率5%。 01/22 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