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kgjkg (美鳳姨歐巴桑中的極品)
看板PttLifeLaw
標題[消費] 仿冒品的認定?
時間Thu Jan 21 12:08:48 2010
各位前輩好
事實經過:
目前很多的衣服包包大部分都是廠商模仿雜誌上面的
假如販賣但是商品圖上面沒有提到任何牌子而且也沒有商標
(像是打勾溝or是三條線) 純粹是一雙鞋子或是衣服也沒有賣的特別的貴
問題:
我們是包包的設計者可以提告否,侵權或是其他法律之類的?
2009/11/24號的報導 熊海靈他妹賣類似法國品牌形象的商品被告
讓小弟看不懂
所以請教一下 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1.181.134
1F:推 zazazas:熊那個是她先引進正牌的 然後再自行生產 因為名字都一樣 01/21 12:46
2F:→ zazazas:所以很多消費者以為她後來賣的還是跟之前一樣是原裝進口的 01/21 12:46
3F:→ zazazas:所以才會被法方提告 01/21 12:47
4F:推 gn00063172:我國專利分為發明 新型 新樣式 最後一個就是專管外形 01/22 00:47
5F:→ gn00063172:如果有名顯特徵 或相似到讓人第一眼會有誤會就可能挨告 01/22 0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