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amir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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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其他] 關於本票的問題
時間Thu Jan 21 06:12:34 2010
事實經過:
我爸之前跟地下錢莊借錢去賭博之類的,欠了很多錢
地下錢莊的人拿著他簽的本票來討債
後來我媽去跟其他的親戚借錢來幫他還債
本票也拿回來了,不過拿回來的本票並沒有撕掉
想說留下來給他做一個警惕,他的確也安份了一陣子
可是去年年底又故態復萌,又開始借錢去賭博了
我媽失望之餘希望能用他之前簽的本票來強制執行他的財產
因為還有很多要還親戚的錢...
問題:
想問一下我現在手邊有三張分別他在97年4月19 20日及7月06日所簽發的本票
其中4月的那兩張本票有一小部分有被撕掉,7月的那張則是很完整
我想請問有被撕掉一小部分的本票還有效力嗎?
我要如何使用本票來對我爸強制執行他的財產?
我爸他有在上班,那如果他退休後公司給的退休金是否也在可執行的範圍內?
這是否需要請律師來處理?
不好意思!問題有點多!先謝謝各位了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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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93.66.241
1F:推 darimgh:1.那些票是你爸簽的吧?那他就是發票人 2.這兩張本票都沒註 01/21 09:04
2F:→ darimgh:明到期日媽?那就是為見票給付 3.執票人不於45條(六個月)期 01/21 09:05
3F:→ darimgh:限內為見票之提示或拒絕證書 那麼對發票人以外的人喪失追 01/21 09:06
4F:→ darimgh:索權 4.你爸是發票人 所以不受六個月影響 仍應是3年時效 01/21 09:08
5F:推 darimgh:5.所以那兩張應該都還是有效力 可對你爸強執 6.但除非票 01/21 09:15
6F:→ darimgh:上有免除做成拒絕證書之記載 不然原則上應該先向本票付款 01/21 09:16
7F:→ darimgh:人提示請求付款遭拒後 做成拒絕證書 才可以向法院聲請本票 01/21 09:17
8F:→ darimgh:裁定 然後才可以對你爸強制執行 7.如果你爸不是公務員 那 01/21 09:20
9F:→ darimgh:應該是可以扣吧~''~A...你爸的薪水也可以扣 01/21 09:20
10F:→ darimgh:8.至於本票上有撕一小口?是你們刻意撕的媽??如果沒有影響 01/21 09:22
11F:→ darimgh:票據上的記載 那應該還是有效票據吧~''~ 有錯勞煩指教 01/21 09:23
12F:→ darimgh:M(_ _)M~ 01/21 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