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boks (hoboks)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婚姻] 這樣有犯重婚罪嗎???
時間Wed Jan 20 19:09:20 2010
※ 引述《ttertile (龍宮神童)》之銘言:
: 標題: [婚姻] 這樣有犯重婚罪嗎???
: 時間: Wed Jan 20 09:58:43 2010
: → yanginru:帶他回台灣阿。而且不算重婚的話也算通姦.... 01/20 10:19
只討論一下通姦罪的問題
大陸好像沒有通姦罪的處罰?
若無的話
在大陸通姦 非台灣刑法效力所及
原波(或是原波的強者朋友)可以在大陸盡情的happy而不被我國法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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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12.81
1F:→ mothjack:前一陣子好像有在大陸happy然後被定罪的新聞... 01/20 23:45
2F:→ mothjack:理由是法官認為對岸仍是憲法所及的統治領土 01/20 23:46
3F:→ hoboks:樓上說的這點沒錯 台灣是有可能又把大陸視為屬地 又可處罰 01/21 01:31
4F:→ yanginru:目前真的是按照我國領地處理,之前判決無罪的都被檢察總 01/21 12:37
5F:→ yanginru:長都提起判決違背法令(非我國管轄權)提出非常上訴。後續 01/21 12:38
6F:→ yanginru:最後我沒有去追蹤案子的最後結果,有興趣的可以自己找找 01/21 1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