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ey (星月天空)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勞資] 自己離開公司能再找相關的工作嗎??
時間Tue Jan 19 23:21:16 2010
事實經過:小弟在從事汽車零件的工廠工作了約莫半年
在進公司的時後 公司有給我簽了一份在此份工作
離開兩年內還是三年內(有點忘了確切日期)
不能到同性質的公司工作 不然會被現在的公司告
問題:請問這樣的合約 在實質上真的有其約束性嗎???
如果我在此公司離開後 再去相近性質的工廠 真的會被告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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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0.79.78
1F:推 john0227:1.有 2.競業條款就是怕客源.機密…等等也被帶到新公司去 01/19 23:56
2F:→ yanginru:1.確實是有約束性.而且合法的 2.原公司確實可以提告求償 01/20 08:50
3F:推 depravity:不過會不會被告 這答案只有原公司知道 @@" 01/20 09:19
4F:推 sindyevil:有效力,但就給他告讓法院斟酌,我個人是認為要斟酌原公司 01/20 09:27
5F:→ sindyevil:是否在締約前後有給受僱人相當對價作交換,且如果因為簽 01/20 09:28
6F:→ sindyevil:屬類似條款而致受僱人日後求職艱辛而有生活困頓,那不是 01/20 09:29
7F:→ sindyevil:各方所樂見的(又不是莊園時代的農奴) 01/20 09:29
8F:→ ben5430:得看離職情況決定。自行離職:有效。公司資遣:無效。 01/22 15:20
9F:→ jeey:謝謝各位大大的解答 謝謝 01/30 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