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lybirdred (鳥宏)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刑事] 安全帽在自家地下停車場被偷
時間Tue Jan 19 19:35:45 2010
事實經過:1/18 16點停機車於自家的地下二樓停車場,是每個月繳交100元管理費的機車
位。放置於機車上的兩頂安全帽價值將近3000元
於19點30分要去騎機車時發現不見。當下馬上報警處理,並且拿來三聯單回來
隔天1/19 15點調閱監視錄影機(因為大樓管理室操控攝影機必須由組長用,
其他管理員不會用) 發現1/18 18點9分安全帽被偷,並且有照到可疑人士
但是無法清楚的照出他的臉孔,也無法確定是不是就是他偷,因為攝影機是
180度旋轉,只看出18點9分帽子還在 18點10分帽子消失,並無法確定是剛好
經過的可疑人士偷的,
後來1/19的17點我再附近車位的一堆東西中發現我的兩顆安全帽
並且拿回來
問題:我已經拿回來我的安全帽,可是我沒辦法找出真正偷竊的人,並且照出他的面孔
那我的三聯單這部分應該怎麼辦呢?
去撤銷嗎?還是把嫌疑的那一段錄影帶交由警方去偵辦?
家裡樓下的警衛是說,應該是有人剛好要出門缺安全帽,順手就拿安全帽去戴
回來就亂丟在人家的廢物堆裡面,就算抓到,也沒有很明顯的面孔照可以偵辦
可以當證據!所以請問各位,我的三聯單部分要怎麼解決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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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73.138.98
1F:推 hoboks:抓到對方也未必可處罰 可能是使用竊盜 刑法不處罰 01/19 20:28
2F:→ yanginru:使用竊盜不代表不能罰,只要他當下有據為己有之意圖就可 01/20 08:45
3F:→ yanginru:還有你不應該自行拿回,你應該報警,讓警方來蒐證。你已 01/20 08:46
4F:→ yanginru:經破壞證據了。公訴罪無法撤銷,你只能跟警察講找到贓物 01/20 08:47
5F:→ yanginru:/遺失物,剩下的只能交給警方去處理。會被警察念很久而已. 01/20 08:47
6F:推 hoboks:使用竊盜就代表沒有不法所有意圖了 01/20 16:06
7F:推 hcya:還是提供給警方吧?搞不好嫌犯下次犯案被抓 就可一案雙破~ 01/20 16:12
8F:→ yanginru:只要他有據為己用之佔有意圖好像就可罰,中止犯的樣子.. 01/21 12:49
9F:推 hoboks:如果竊賊堅持他從一開始就只是想借用 用完就會還 01/21 16:49
10F:→ hoboks:這樣要怎麼證明有不法所有意圖? 01/21 1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