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boks (hoboks)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租賃] 請問這樣算侵占嗎?
時間Mon Jan 18 15:18:27 2010
※ 引述《nk50715 (Bear)》之銘言:
: 事實經過:前幾天房東打電話給我們,他說隔壁的房東偷接我們家頂樓的電,然後房東就找
: 我們(我&室友)上去看,而且他也帶了一位我們鄰居一起上去,然後也的確看到隔壁的延長線
: 插頭插在我們的插座上,雖然有拍照但是照的不是很清楚(當下拿手機拍),然後隔壁的房東
: 就上來了.他一上來就馬上拔掉插頭說是施工的工人插錯了插座,但是很明顯不像,我和隔壁
: 的都是四樓樓頂,樓梯從中間隔開(一般的那種舊公寓),而且對方的態度很差,就直接說了:
: 同學你看要多少錢再跟我講,然後一聲不吭就走了,到現在都還沒有下文(一個禮拜左右),他
: 們施工的時間是從去年(2009)五月份開始到七月初完工,而且施工完為什麼還要再接著插頭
: 呢?(我和室友懷疑不是只有施工那麼簡單)
: P.S. 我們後來有看了前一期的電費單,大概多了200多度左右 囧
: 問題:我該怎麼做呢?直接去台電請他們給我們去年跟今年的用電度數比較就好了嗎?如果
: 隔壁的房東後來打死不認的話要怎麼做?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處理步驟如下
1.以提出告訴為由 請隔壁房東趕快還電費 免得越弄越複雜
2.溝通無效 談判無效 就向地檢署提出竊盜告訴
不過隔壁房東的抗辯的確會讓他脫罪
若檢座採信他的說法 竊盜罪不處罰過失 就被他逃掉了
3.刑事上若沒處罰到他
最後就提出民事的告訴 一樣可以叫她還電
不過一度電三元來算 兩百度差不多600元
看你是想賭一口氣還是只想要錢摟
只為了六百多元不太划算
賭一口氣的話 就給他點教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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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93.1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