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anrifpb (生存以上 生活以下 )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家暴的處理,難道只能這樣就算了?
時間Mon Jan 18 02:24:37 2010
事實經過:
中壢簡易庭
2010年一月八日,我與母親,哥哥,一起到中壢簡易庭,
目的是要申請保護令,由於家中的父親,長年對家人以精神(言語辱罵,
恐嚇要燒房子),或是暴力(使用拳頭毆打母親,哥哥與弟弟),以及限制母親自由,
以暴力手段迫使母親與他行房。
在2009年10月25日,我帶母親到合歡山上遊玩,由於母親長期在父親的恐嚇
威脅下生活,身心皆嚴重受創。所以想帶她到外面散心,
回到家後,10月27日,父親在早上(8點左右)的時候,忍不過那口氣,於是向
母親施暴,抓住他的頭髮往牆壁撞,造成頭部多處瘀傷,由於以前的種種傷害,
我們小孩終於忍不住,向法院申請保護令,並且到醫院驗傷,
父親施暴的理由是:我們出門都不跟他說,
但是,跟他說只是回一句:不准帶母親出門,
並且他會站在門口,不讓我們出門,
還恐嚇出去就打斷你的腿!
可是11月的時候收到法院通知,才知道開庭的時間居然在2010年元月8日,
實在是太誇張了,法院事情太多,所以才這樣的嗎?
接到開庭通知信的當天晚上,父親氣不過,於是罵母親:你竟然告我!!!
然後用力的把母親推倒,讓母親整個失去平衡跌坐在地上,造成屁股與大腿之間
的瘀青,然後報警之後,父親還跟警察說:我才沒有推他,是他自己跌倒的!
當然警察才不相信,而且父親推倒母親的當時我弟弟就看到了,所以其實我父親
有施暴!
接下來的日子裡,由於11/15日,爺爺輪到我們家照顧,住在父親的店裡,
於是父親照顧爺爺沒有天天回家,所以家裡變得非常和樂與安詳。
但是父親卻在這期間的某天半夜3點,跑回家,並且站在母親的床邊,
因為有發出一點聲音,母親醒了過來,整個被嚇了一大跳,
也因為父親半夜忽然出現在他床邊嚇他,這又讓母親對父親更加的恐懼!!!!
父親還假意希望母親原諒他,還下跪求情。
(半夜忽然出現在床邊這種舉動,根本不是要道歉的舉動!)
後來等到1月8日,終於開庭了,也許法律可以替我們家人制約一下父親的暴行,
但是開庭的時候,
我們原本希望可以分開偵訊,但是審判長居然說:不必了啦!一起來就好!!!
那我們原本要保護母親的這個立場是不是都沒有了??????
那當初選擇分開偵訊的這個選項大可不必多出來阿???審判長想怎樣審就怎樣
審,也不用保護當事人!
後來審理的時候更誇張!
審判長居然說我母親的傷,都是小事…
都是小事?
母親被抓頭髮撞牆是小事????????
然後母親開始敘述父親的暴行,而審判長卻說:
那些都不重要,你只要說當天他怎麼施暴就好了…
然後短短幾行字就把母親的三十幾年委屈通通丟到門外,
並且留下大部分2/3時間讓我父親說話,
而父親開始敘述的時候,很明顯都是在說謊,
他說母親都是跟朋友唱歌跳舞到半夜1-2點….
然後說母親都不孝順公公…
說自己多麼用心為了這個家,努力一個人顧店賺錢…(這樣的人誰會想接近他?)
還說那天他也有受傷.
(當母親被抓著頭髮撞牆的時候,難道只能讓他想怎麼撞就怎麼撞?當然是想阻止!
才會還手,而且我母親是抓住我父親的臉,要他停手!)
我父親不說自己結婚後外遇,造成外遇對象的丈夫都拿刀找上門理論….
不說自己結婚後老婆懷孕水腫,被他賞巴掌說:你實在是有夠醜!你實在是有夠醜!
不說自己到處尋花問柳染了一身的性病,還傳染到母親身上,
不說自己把賺的錢都收到口袋,去玩女人,
然後讓我母親到處借錢買奶粉,沒錢也不敢生病。
不說自己常常半夜回家,實際上是去洗三溫暖(打火機以及VIP通知卡都寄回家了)
他也不說自己為了結婚把自己的生辰八字隱瞞,怕自己的命格被母親的家人發現
後來還是自己不小心說出來
(八字:命格帶刀刃,妻兒子女不親,晚年孤苦),還謊報生辰八字騙婚!
而我媽呢?
唱歌跳舞?
三十幾年來被丈夫威脅,要我媽怎麼活下去,只能夠「有時候」找朋友談心,
而且也在晚上7點出門,8點左右回家,
這樣的行為被我爸說是「天天」唱歌跳舞到半夜1-2點…
不孝順公公?
我爺爺11/15有到父親的店裡住一個月,就在那個時候,
父親跟母親正在準備開庭,母親一身的傷,怎麼可能會去父親的店裡"孝順"公公?
然後我母親聽到父親說謊就很生氣的說:他說謊!!!!
但是法官卻不理會,並且請我母親不要插嘴,
而且把我父親講的謊話通通寫入偵訊的內容裡了….
然後我與哥哥當證人的時候,
審判長又說:
如果你們不撤銷告訴,只會讓事情越來越嚴重!我母親的情形也無法改善!
要我們小孩勸母親撤銷告訴!
然後就隨便把我們說的證詞打幾句無關緊要的打上去....
(打字的人錯字太多又改得慢,審理的大部分時間都在等他選字改字刪掉錯字!)
後來偵訊結束,法官卻將我們的注意力分散,
說是希望母親考慮撤銷保護令的告訴,
然後又一直說他只是勸說並不是什麼希望…
並沒有要影響母親的決定,又說最好是撤銷告訴…
講了一堆的時候又要大家簽名,
卻不告知簽名的內容!
還講一堆話將大家的注意力分散,然後要我們簽這份不知道在寫什麼的東西,
(實際上是要我們簽同意偵訊內容的簽名)
還"刻意"將內容的部份用另一張紙覆蓋,只露出簽名的部分
申請保護令,原來是這麼潦草簡單就打發的一件事,那何必要我們等2個月?
直接說不發就好了阿?
我還要向公司請假,還要打電話聯絡社工,還要花一堆心思收集我父親的暴行的證據,
花錢買的錄影設備也被父親砸爛,
花了一大堆的心力卻是這樣的結果,實在是令人心寒….
開庭結束的當天晚上,父親假意希望我們原諒他,並且允諾他會改過,
然後在1/18日的時候,因為星期天晚上我與母親去大賣場,
他就又借題發揮,說我們不應該不告知就出門,還說一堆有的沒的,
我就說你如果又這樣,我還是會報警的!
他就把家裡的電話都給砸了,
直至目前為止保護令的申請結果仍然未知...
問題:1
難道就這樣,讓我父親更有恃無恐的對待家裡的每一個人??
法官如此亂來,是否能夠上訴?
好想學某人說:台灣司法以死
(雖然我不是他的支持者,但是這樣的"經驗",讓我真的很無言....)
我好像似乎感覺到保護令申請應該不會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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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3.1.44
※ 編輯: banrifpb 來自: 114.43.1.44 (01/18 02:47)
1F:推 hcya:施暴當天應請求核發緊急保護令,當場就會下來了。 01/18 02:49
2F:→ hcya:暴力手段強迫行房,可於六個月內告強制性交罪。 01/18 02:50
3F:→ hcya:還有是否考慮提離婚訴訟? 01/18 02:51
4F:→ banrifpb:離婚訴訟原本是希望保護令下來之後申請,但是目前似乎... 01/18 02:54
5F:→ alawyer:好怪異的法官,該不會是鄭姓法官吧?什麼新的?是嘛? 01/18 03:02
6F:推 hcya:以你的描述來看,就算有保護令,相對人仍然不會受到威嚇吧? 01/18 03:07
7F:→ hcya:要不要就找機會直接離家,人身安全後,直接提離婚訴訟就好? 01/18 03:07
8F:推 ChrisBear:因為法官只在意行為人有無施爆之前行為非保護令審查範圍 01/18 04:22
9F:→ ChrisBear:再來 我也認為這位法官太誇張 整個被麻木 01/18 04:23
10F:推 darimgh:我看是收賄吧= =通常法官不是都偏向對申請保護令的人嗎 01/18 06:29
11F:→ darimgh:我也印象中保護令很快下來阿= =A...好像不到幾小時,,, 01/18 06:31
12F:推 rshadow:找蘋果公佈會不會比較快啊= = 01/18 08:53
13F:→ giliguala:推:緊急保護令 請社工提供專業意見 找蘋果 01/18 10:07
14F:→ banrifpb:社工說:等待保護令的結果通知....只能這樣了 01/18 10:24
15F:推 HALAQUEEN:不要找蘋果了,蘋果不知是怕事還是事太多,很沒效率。 01/18 10:27
16F:→ depravity:法院要排隊 報紙也要啊 (雖然台灣沒啥新聞可報XD) 01/18 11:21
17F:推 HALAQUEEN:找電視台比較快一點唷!報紙每天才一份,電視一直在播:Q 01/18 12:12
18F:→ myrookie:緊急保護令才會很快下來.不然通常保護令都要1~2個月. 01/18 15:43
19F:→ myrookie:至於志工喔..我只知道很多次需要她們到場時.通通推掉不來 01/18 15:45
20F:→ sindyevil:to.darimgh 我是不知道你是否知道承審法官是誰,又或者該 01/18 23:08
21F:→ sindyevil:名法官是否有收賄情事,但你這樣的表達方式,只是造成當事 01/18 23:09
22F:→ sindyevil:事人與法院間的不信任感,對當事人有幫助的實益嗎? 01/18 23:10
23F:→ sindyevil:又,我是不清楚原PO事發時是否有詢問相關法律從業人士,但 01/18 23:11
24F:→ sindyevil:根據您的文字敘述,您應該跟您母親申請的是緊急保護令而 01/18 23:12
25F:→ sindyevil:非一般保護令,可能是因為您不知兩者差異而申請一般而導 01/18 23:13
26F:→ sindyevil:致該法官第一時間認為無緊急處理的必要,畢竟受害人與施 01/18 23:14
27F:→ sindyevil:暴者可以自申請日到開庭日兩三個月間尚可相處. 01/18 23:15
28F:→ sindyevil:最後,如同前面幾位所述,令堂自己的想法和決意是啥?離婚? 01/18 23:17
29F:→ sindyevil:或者分居? 再或者,另有規劃? 01/18 23:18
30F:→ sindyevil:您的聲請文件中是否附有令尊對令堂施暴的驗傷證明書?或 01/18 23:19
31F:→ sindyevil:另有其他影音設備可還原事發經過的檔案? 不要說法官沒同 01/18 23:20
32F:→ sindyevil:理心之類的話,法官如果可單就一造之詞而為判決,誰比較會 01/18 23:21
33F:→ sindyevil:擔心呢? 01/18 23:22
其實我母親有拿驗傷單,但是審判長只拿"那次"被毆打的驗傷單。
他說其他的不需要...
然後父親打人的時候都是會打到讓人"看不出來"
像是頭髮裡面那種被捶幾拳,其實都無法直接看出來的,
審判長說:還好啦!看起來沒有怎麼樣阿!
父親又常常摔壞物品,以前都不知道要蒐集照片當證據,
這次好不容易收集到證據(6千元的物品被砸爛!)
審判長也只有瞧一眼就不當一回事了。
我感覺"中壢簡易庭"給我的感覺:
法律並不是站在我們受害者的立場,而是依然如同過往的勸和不勸離。
所以才會想來請教有什麼方法,可以讓事情往好的方面發展,
當然如果這次保護令不核准(我是說如果)
我母親依然會繼續再次申請,
最誇張的是:
父親還教其他的親戚也是這樣對待老婆,還說這樣打一打才會乖,
搞到親戚家裡也是一團混亂~~搞家庭革命!
唉.....
※ 編輯: banrifpb 來自: 118.161.72.90 (01/19 0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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