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oyinfish (魚)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機車罰單 但非本人違規
時間Sun Jan 17 23:29:53 2010
事實經過:
好友的駕照 借給某人
但那人遲遲未歸還已經2年多了
這段時間內
我的好友在高雄讀書
但家中陸續接到罰單
且罰單的地點均在台中市
想必是那人違規
但好友及好友的家人不想繳
導致郵局帳戶被強制扣款6000
且上網一查尚還有累積罰款將近6000
開單明細均在台中市
而當初拿走駕照的那人聯絡不到
也不知去向
現在該怎麼辦?
若去報遺失重領照 要繳清罰款
但又不是好友違規 且金額不少
當初開單警察怎能不察明駕照是否為本人而開單
這有辦法申訴還是報警?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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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3.64.181
1F:→ shengo:駕照借人????? 01/17 23:32
2F:→ boyinfish:恩.沒錯 01/17 23:33
3F:推 egg1225:就先跟監理機關申訴吧!!提出當事人在高雄 卻在台中被開單 01/17 23:37
4F:→ egg1225:的證明 01/17 23:37
5F:→ hsinyeh:不過 用駕照的人可能會偽造文書 你要有心理準備 01/17 23:38
6F:推 egg1225:看情形 他們好像不想管用駕照的人的後路了吧..XDDDD 01/17 23:40
7F:推 hsinyeh:不過他還是要出庭作證的zz 01/17 23:52
8F:→ yanginru:駕照借人?後來又知悉對方行為未積極處置,有可能當成幫助 01/18 02:14
9F:→ yanginru:犯,或者共同正犯。恐涉及偽造文書或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 01/18 02:15
10F:→ yanginru:更想問,開單的警察是腦殘眼殘嗎?除非兩人很像..不然總看 01/18 02:16
11F:→ yanginru:的到吧?合理的懷疑請他出示身分證..就穿幫了... 01/18 02:16
12F:推 hcya:就算消極未處置,也不會有偽造文書的構成要件故意吧,何況還 01/18 02:29
13F:→ hcya:有保證人地位的問題。不可能會成立幫助犯的。 01/18 02:31
14F:推 hoboks:那把存摺借人就會構成詐欺幫助犯 挺怪的 01/18 03:00
15F:→ hcya:賣人比較能認定有構成要件故意,有沒有借人就成罪的..我不太 01/18 03:09
16F:→ hcya:清楚^^ 01/18 03:09
17F:→ yanginru:是這樣嗎?最好是個人身分證件是可以借給別人的啦?這種答 01/18 04:42
18F:→ yanginru:辯誰會信?對方沒有意圖藉用你的身分證件幹麻?而且都知道 01/18 04:43
19F:→ yanginru:對方已經用當事人的駕照冒充當事人給警方開單,長達兩年 01/18 04:43
20F:→ yanginru:多,而沒有積極作為。理論上應可知悉之事項,卻未積極楚 01/18 04:44
21F:→ yanginru:理,恐構成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幫助犯。 01/18 04:45
22F:→ alawyer:個人比較偏向認為原po可能涉嫌共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01/18 04:51
23F:推 hoboks:一位律師都開口了 一定要+1 01/18 04:53
24F:推 depravity:hob大都開口了 一定要+1 01/18 05:09
25F:→ chihho1628:公務員登載不實的問題我也有想過 不過小弟覺得不構成登 01/18 08:13
26F:→ chihho1628:載不實 理由是公務員登載不實必須該公務員沒有審查的義 01/18 08:14
27F:→ chihho1628:務而直接登載 在本案中是借他人之證件 照片未遭到變造 01/18 08:14
28F:→ chihho1628:警察在登載罰單之前有查核使用該證件之人與駕駛人是否 01/18 08:15
29F:→ chihho1628:為同一人的義務 所以即便出使他人之證件並不必然導致 01/18 08:16
30F:→ chihho1628:公務員登載不實的結果 拙見以為應不成立本罪 01/18 08:17
31F:→ yanginru:個人認為他拿出來的照片如果相似的話, 應該是可以的。 01/18 11:40
32F:→ yanginru:而且只要他明知不實,而是公務員不察或失察登載在所掌公 01/18 11:41
33F:→ yanginru:個人認為他拿出來的照片如果相似的話, 應該是可以的。 01/18 11:46
34F:→ yanginru:而且查了法學資料相關的案例41 年台非字第 50 號,裡面 01/18 11:47
35F:→ yanginru:被告貿人姓名請領身分證,核發之人員也有查證之責任。 01/18 11:47
36F:→ yanginru:也是陳述應該使用刑法214.216來處斷。所以應該成立該條 01/18 11:49
37F:→ yanginru:(奇怪怎麼會有兩條一樣的內容跳出來?詭異PTT見鬼了....) 01/18 11:50
38F:推 depravity:我一直以為有查證之責是指"筆錄"這類你的工作就是去查出 01/18 11:50
39F:→ depravity:她是真假的才算有查證之責 @@" 01/18 11:51
40F:→ depravity:就是查證是工作內容而不是隨付才算 @@" 01/18 1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