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222728 (Smart.ET.)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假扣押的問題
時間Sun Jan 17 10:59:06 2010
事實經過:
甲和乙雙方進行訴訟,而乙方將甲方的有價證券(股票)進行假扣押的情形下X
問題:
1.是否還可以進行股票買賣!?
2.如果1.不可進行股票,那麼所造成的損失是由擔保金所必須賠償的話,
要如何表彰所損失的舉證!?
先感謝各位幫 大哥/大姐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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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0.11.249
1F:推 darimgh:1.不行 2.可能就是你扣押當天與你賣出那天的差額比較吧~@@ 01/17 11:42
2F:→ darimgh:至於與其要這樣不安定 也許可以聲請反擔保 然後撤銷假扣押 01/17 11:43
3F:→ darimgh:不過如果你一直沒賣出 感覺很難舉證你有受什麼損失呢... 01/17 11:44
4F:推 darimgh:有錯勞煩告知M(_ _)M 01/17 1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