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783033 (little 3)
看板PttLifeLaw
標題[租賃] 提早解約 但不被承認
時間Thu Jan 14 04:33:05 2010
事實經過(不好意思很長ˊˋ):
版大各位晚上好,我跟我室友(B)同租一間套房,後來因個人因素決定退租,
並且就讓他扣押金. 房租是6000 押金只有不到一個月5300
在十一月底的時候B曾與房東通過電話表示不住了
(我簽的約 B不知道約簽一年到2010/06/30)
我也在十一月底跟房東見面(提早一個月),當時的內容只有我跟房東兩個人在閱覽室,也無監視監聽器
我當時說完提早退租的原由後,因為我自己覺得提早解約本來就會造成別人的困擾
畢竟是違約,我們本就應該讓他照合約書上寫得,扣押金5300
但當時我說:房東我也很不好意思,我可以幫你找找看房客來頂替我們的租約,
"應該"可以找到吧我想,"那如果真的沒辦法的話就是讓你扣解約金了"
他當時跟我說 好 那你盡量找 找到我在跟他重新簽約 這樣對你們也比較好啦
我的認知是 我們要提前解約已經是共識
(房東知道我的原因是養狗,那房子舖什麼高級木質地版,當時還跟我說那真的不太適合)
我新租房子的約是12/20號就開始 所以我12/19號就開始搬
B也是在30號以前清空搬離.我知道30號是租約到期 也是在30號前淨空
12/25左右 房東說把下學期的付款資料信封塞進門縫下(我已搬離)
他認為那就是告訴我們說我們還要續租
但我在12/30前去作最後檢查時看到 我第一個反應就是 房東是忘了還是在裝傻?
因為
在十一月底告知完之後 他在十二月多有帶兩個女生來看房間
當時我跟B都在家 幫他們開門讓他們看
我們兩個的認知就是 喔 房東"確定"知道我們要搬家所以帶人來看房間
那封付款資料的信封我也沒看
但今天1/13在談判的時候看到匯款期限是12/25~12/30
我是三十號進去之後把他撿起來放桌上
我在30號走得時候我錯在沒有跟房東通知說 我們走囉
我直接把鑰匙放在信箱裡
(我第一次交屋 沒有想到說要清點= = 雖然這理由很糟)
都搬離20天了
1/9號收到他的簡訊說
同學 為什麼沒有收到你的款項 請儘快跟房東聯絡
我愣住 跟同學討論大家都覺得他在裝傻 我沒有理他
10號11號他打了兩次電話 一次睡夢中按掉 一次沒接到 但我沒有回撥
12號晚上他很怒的傳簡訊說
為什麼搬走不與他聯絡,請與房東聯絡 不然就要去申請調解委員會
沒出席就告我侵佔 背信
再一封就說:早班警衛已知到房東有提告房客前科並判刑,
切莫讓你留下前科,也末認為房東無法追人。
有關法律問題當然緊張 學非相關科系 但還是覺得現在是怎麼回事
1/13
談得結果就是 他認知是 我11月底 並沒有跟他確定
他堅持我曾說"應該"會找到房客 說應該就是一定
應該在解讀上是一定?是的話我也不用說如果沒有就扣押金解約
說就算沒有也沒有跟他說沒有找到
但 他否定我說 我沒有說如果找不到的話就扣押金解約 一直強調我說應該會找到
總結就是他認為那次只有"告知"
沒有"確定" 不構成提早通知要提前解約
房東氣勢也很大的說 那天只有我跟你在那邊談 沒有白紙黑字都不算
他很委屈退讓的要我們付到二月底 一萬二
押金5300的 這兩個月我有找到房客的話就退 他找到的話就不退
但如果二月就入住 會在退二月的房租
我覺得這個事情雙方認知不完全
他帶人來看房子的理由是 避免我們以後不租了
又一直說我沒有主動聯絡 說他12/20前後以為我們要租推掉好幾個詢問的
再那時間點附近我們也有跟他說 房東我們在搬家
他就回說 我怎麼知道是B在搬而已還是你們兩個都要搬走
對 我沒有主動聯絡 甚至很蠢的放在信箱(非逃避或理虧)
但他身為房東就沒有責任聯絡我們嗎
他不確定我們到底要不要租 怎麼不打電話問我們
有人來看房子 他說我們可能還要續租 所以都推掉了
可能? 那怎麼不問 11月底我就表示要解約了阿
而是等到九號 都過繳費期限9天了 才來詢問
我覺得雙方都有錯 房東和房客之間是單方面聯絡的嗎?
他一直把矛頭指在我不主動跟他聯絡
但前題是因為我對11月底談話的內容已有確定的認知
他既然不確定他也沒有主動問阿
今天在談得時候我說
那我"今天"解約 1/13號以前的房租我都付給你
押金讓你扣 他就說要兩個月前說(契約) 不解約
說只有兩條路 繳到二月底 不然就法院見
我談話過程已經承認我有疏失在最後房間交接時
但我也不認為他沒有疏失
想請問版大 他的要求合理嗎 就算合理
我在意的點是 那時候我覺得我違約如果他找不到下一個房客會害他損失
所以才說要幫他找(我的確有帶過四五祖人去看過房間但沒下落)
但他現在用我說應該會找到吧 應該就是會找到 來堵我
再來有說過的話他當作沒說過 還是沒聽到? 總之我現在也口說無憑
他就堅持我沒說沒找到就解約扣押金 堅持我說應該會找到人
兩個月一萬二可能不是很大
但在意的是心阿~~~~~~~~~~~~~~~~~~~
走上法院程序的話勝算大嗎?(我不想因為我是學生就被他唬得一愣一愣)
就算敗訴會賠償更多嗎 還是與現在要賠的相同?
另外有觀念不正確的地方也請指教
對不起打這麼多>"< 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40.86.191
1F:推 hoboks:叫她甲賽 侵占背信哩 給他告吧 01/14 04:56
2F:推 s52053033:別被唬摟~房東只是想A你的錢,你不鳥他他也奈你沒何 01/14 13:43
3F:推 apege520:他要告個屁 最好會成立 01/14 15:48
4F:→ apege520:不要理他 01/14 15:48
5F:推 mark30104:房東當你傻的...不需要理他...看他能告出個什麼東西... 01/14 17:51
6F:→ alawyer:把房東所言全部錄下來,到時候反告恐嚇取財。 01/14 18:20
7F:推 john0227:怎麼看都不會是刑事(所以沒前科) 民事方面… 01/14 19:54
8F:→ john0227:扣押金後…除非房子有被你損壞(要負責還原) 01/14 1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