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cu (去走走)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關於銀行追討債務問題
時間Tue Jan 12 09:57:02 2010
事實經過:
家父先前有用A銀行現金卡的錢....去付一個套房的頭期款
尾款則是跟B銀行借房貸....去年他已經把這個套房過戶給我
那時候我也沒問清楚...就傻傻跟他到民間代書處辦理過戶.......
昨天A銀行來電催繳,才知已經積欠A銀行ㄧ段時間未按時還款
(而且還是已經債務協商過的還款金額),而B銀行的房貸則是很正常的繳納
對方在電話中提到兩點並限期10內清償所有債務:
1.若無法於10日內清償所有債務,將聲請法院拍賣.
2.同上,則尋求法律途徑提告,他說我也算共犯,明知債務人無力償還
還協同轉移名下財產....
問題:
1.A銀行是否有權力聲請法拍?(在B銀行是債權人情況之下)
2.這樣我真的算是共犯嗎?那當初幫忙辦過戶的代書不就也是共犯之ㄧ?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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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30.216.220
1F:推 depravity:妳爸轉給你是贈與吧?? 01/12 09:58
2F:→ depravity:若是 要以侵害債權為由撤銷贈與你本來就是當事人 01/12 09:59
3F:→ depravity:列為被告是應該的 01/12 10:00
4F:→ depravity:至於共犯一說應該是銀行故意或過失用錯名詞 01/12 10:01
5F:推 depravity:1.A銀行有權利再取得執行名義後拍賣妳爸的任何財產 01/12 10:04
6F:→ depravity:所以他想拍賣那間房子必須先讓房子回到妳爸名下 01/12 10:04
7F:→ depravity:只是賣了之後B銀行先拿錢剩下的A才能分 2.通常不算 01/12 10:05
8F:→ kcu:這樣的話我大概了解了...感謝回答!! 01/12 1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