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128608 (請叫我肇事者的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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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其他] 頂樓屋頂滴水問題
時間Sun Jan 10 13:00:38 2010
事實經過:
我家位於五樓,頂樓(六樓)有加蓋屬既成違建(民國75年買來就有亦有登記)
,不曉得是不是因為天氣寒冷會有露水的關係,導致晚上開始滴水
,無論天氣如何都會滴整晚,經樓下(四樓)反應,滴水聲在半夜很吵,
所以決定要在頂樓屋頂屋簷上加裝天溝,也就是集水和排水裝置
問題:
想請問加裝天溝是否屬於我家的義務?
又或者該如何主張權利?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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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8.114.214.183
1F:推 showbbs:當然是你的責任 要不然人家就會請法院去拆你的違建 01/10 15:30
2F:→ k128608:民國75年前就蓋好也有登記的不是就地合法了嗎= =? 01/10 16:22
3F:→ k128608:請問為什麼可以請法院來拆? 01/10 16:23
4F:→ enterpirse:那違建是屬你家的?可頂樓不是共同持份?你的建物佔據了 01/11 08:20
5F:→ enterpirse:了頂樓,公寓住戶卻無法享用頂樓,你裝天溝,不算過份 01/11 08:21
6F:推 TSWEI:是列為緩拆,並沒有頂加並沒有合法 01/11 11:36
7F:→ sindyevil:沒有就地合法這件事情 只有先不拆而已 01/11 1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