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oxx1122 (ya! ^^~*)
看板PttLifeLaw
標題[車禍] 機車擦撞,責任歸屬
時間Sat Jan 9 23:50:01 2010
一、車禍發生日期:98年12月中旬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有,事發當時有到醫院急診室做檢查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及作筆錄,但因機車已有移動,故無照相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司有保強制險,也已連絡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http://www.wretch.cc/album/show.php?i=yacun&b=12&f=1512531335&p=0
當時狀況如圖所示:
我綠燈右轉車速約20-30,右邊有違停的保全運鈔車,
我右轉後對方從運鈔車後方冒出(對方要從7-11騎樓出來直行),
我已完成右轉後看到對方從運鈔車後方冒出,無法反應煞車就撞到對方,
我想請問,依交通安全法來說,這件車禍那一方應負的責任較重呢? 謝謝~
我個人無受傷,只有機車有損害。
六、問題:
我最近遇到一件麻煩,2個星期前和人發生擦撞事件,
我是撞人的一方,當天對方送醫檢查後醫生告知應沒有什麼大礙,
隔天打電話詢問對方狀況後,對方也說有些內傷再吃中藥調養,
但事發2星期後對方老公打電話來說醫療費花了2萬多,
保險只能理賠1千多元,我想了解以我的狀況,雙方的責任歸屬為何?
若最後不幸須走法院解決,對我有利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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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depravity:保險不賠的妳有不小機會也不用賠不過應該要繳數萬給國庫 01/09 23:51
2F:→ john0227:不太懂為什麼要繳給國庫,是交通罰款嗎? 01/10 02:13
3F:推 hoboks:易科罰金 01/10 03:06
※ 編輯: ooxx1122 來自: 114.46.174.249 (01/10 10:13)
4F:→ ooxx1122:不懂為何要易科罰金?本人在當然並無違規@@ 01/10 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