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2369355333 (a2369355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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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問題]關於契約問題
時間Sat Jan 9 01:15:32 2010
事實經過:我們參加了一個旅行社,我們繳了訂金也定了合約,因為原本選了的行程到了
現場被更換了,要付訂金前才知道,所以考慮很久因時間逼不得以所以也繳了
5000訂金簽了合約,但現在真得覺得他們服務態度很差而且前面又被婊了2次
本來在台北的公司定好的行程,我們只是去台中詢問check一下而已,他叫我們
留電話卻把台北行程取消掉代理人換他,這說來話長..所以又在台中世貿旅展看
到更好的行程,所以打電話去後他說要照合約走,合約是說離行程開始前2~20天
解約要賠償旅遊費用的30趴,我們1萬6*30趴,等於就被扣光光了,所以我們
想利用這項條約不知行不行
問題:合約28條 出發前有客觀危險事由解除契約:
出發前,本旅遊團前往旅遊區之一,有事實足認危害旅客生命 身體 健康
財產安全之虞者,準用前條之規定,得解除契約,解除一方得按旅費的旅費
百分之_(不得超過百分之5)
因為我們報的是韓國團,我這幾天看到很多首爾下大雪的新聞,是最大雪的
一次,交通都癱瘓機場也延時,前幾天路上還車禍3人亡,不知這算不算客觀
危險事由,因為它說前往地區有事實足認就可以,希望有大大能盡快回覆我
的問題
加上消基會不是說在買7天能要求退還,我們這個算是旅遊商品,而且我們才
第5天而已,但是我們有簽契約,不知消基會能不能幫到我們,希望各位大大能
踴躍幫忙,台中世貿旅展只剩2天,很急!!!!!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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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8.7.38
※ 編輯: a2369355333 來自: 114.38.7.38 (01/09 01:16)
1F:→ depravity:那是指被發布紅色旅遊警戒區才算 01/09 01:21
※ 編輯: a2369355333 來自: 114.38.12.219 (01/09 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