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hengjenq ( Paradox)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關於斡旋金
時間Fri Jan 8 23:45:17 2010
事實經過:
買方支付一筆斡旋金給房仲業者,
請房仲代為斡旋成交金額,
賣方口頭同意成交之後,
卻又在簽約前幾天反悔。
問題:
請問這樣算斡旋成功嗎?
另外,尚未簽約,那麼買賣契約有成立嗎?
買方是否可追回斡旋金
賣方是否需要賠償?
幫家裡的爸媽問的,我目前的資訊也只有這些
如果有什麼關鍵點,請跟我說,我在向他們詢問補充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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