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mon012004 (沒有人在乎)
看板PttLifeLaw
標題[租賃] 提前解約違約金賠償問題
時間Fri Jan 8 13:45:32 2010
事實經過:
因我的個人因素想提早搬離租屋處,1.2個月前就有告知房東要提前解約的事情了,
到了最近真的要搬走了,可是房東要求了四個月的房租、管理費、網路費作為賠償,
還扣我的押金,網路是我當初請他申請的,所以我無異議,可是其他部分是不是有些
不合理,而我們的契約也只寫到,承租人提供擔保金新台幣4000元,交與出租人於承
租人違約時聽憑出租人任意處分。
租約到期是2010/06/30
預計一月中旬以前就會搬走。
問題:
請問我要如何跟房東爭取違約金的多寡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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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材不正臉蛋不美脾氣不好個性不佳
(  ̄ c ̄)y▂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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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1.44.89
1F:→ depravity:覺得四個月太多就請房東上法院跟你要 01/08 14:08
2F:→ depravity:反正最多多輸1000和時間 這種小額的不會奔波往返數次 01/08 14:09
3F:推 nse4689:看你打契約時寫多少就多少囉 01/10 14:58
4F:→ nse4689:基本上4個月房租是太多了...頂多2個月吧 01/10 1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