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eng14 (PTT狂熱份子)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支付命令的一些問題
時間Wed Jan 6 20:49:01 2010
事實經過:
日前債務人對我提出的支付命令提出了異議 所以目前要進入訴訟的程序
我提出的債務有:
1.我提出對方要我代繳手機費數千元(我用信用卡刷卡)
結果後來沒付我錢 我只能提出我的信用帳單影本
但信用卡帳單上面沒有對方的手機號碼
請問法院會去查明嗎?
2.數年前我借數萬元給對方 因為是用現金 對方也沒有寫本票之類的
只有我提出的帳戶明細有大筆提款的資料 這樣法院會採信嗎??
我知道對方之後不久有買了一輛新車 這樣算有因果關係嗎?
3.目前這案件繫屬的法院在桃園 我人在台北
如果對方一直不出庭 那我救濟的方法有什麼?
4.現在還有別的債權人出現想要參加訴訟 那我要重新寫訴狀嗎? 還是要怎麼處理?
補充第四點 是這債務人還有欠別人錢 現在知道我提起訴訟所以想要加入
請問我的作法是??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31.131.55
1F:推 depravity:1.不會 民事訴訟要自負舉證責任 01/06 21:16
2F:→ depravity:2.通常不會 不然我也說我昨天領的錢是你欠我的妳認嗎?? 01/06 21:18
3F:→ depravity:3.一造辯論有啥不好??4.別理他這先搶先贏的!! 01/06 21:18
4F:推 hsinyeh:一造辯論判決 出席的一方不一定勝訴阿XD 只要對方訴狀 01/06 21:52
5F:→ hsinyeh:寫得好也不是不可能勝訴 01/06 21:52
6F:推 depravity:是不一定贏 可是至少不會見面吵架 ^^" 01/06 21:55
7F:→ depravity:而且看她那虛無飄渺的間接證據對方不用寫的好吧 @@" 01/06 21:56
※ 編輯: cheng14 來自: 61.31.131.55 (01/06 2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