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rp (RORP)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可以在部落格轉貼他人文章嗎?
時間Wed Jan 6 19:49:49 2010
事實經過:
小明平常喜歡上網閒逛,逛論壇,逛部落格。
也常常發現一些有趣或好康的資訊。
小明自己有一個部落格,平常會看小明部落格的人
大概就是小明的好朋友們(ex: 小美、小強、小花)
小明想要將網路上閒逛看到的笑話、趣聞、或是
好康的東西例如抽獎與大特價消息等分享給看他部落格
的人。
問題:
(1) 小明很懶,他不會將網路上的東西重新打過一遍
基本上他是用直接複製、貼上的方法,有時甚至
連標題也懶得換了,就直接將文章貼在自己的部
落格中。
(當然,他更懶得去問原文作者可不可以借轉)
(2) 又假如。有一天,小強跟小明說:「聽說現在很
多人都在自己的部落格裡放廣告。你也放幾個,
這樣我跟小美還有小花無聊的時候就幫你點一下」
小明想想,放廣告很容易,以後自己每個月說
不定還會有多的零用錢可以吃雞排,於是就在
自己的部落格中放了一些廣告。
請問,小明這些動作會構成侵權嗎?
先感謝各位幫小明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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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7.49
1F:推 ChrisBear:作業.....? 01/06 21:56
2F:→ rorp:不是作業啦 ==" 是我描述的方式有問題嗎? 01/06 22:40
3F:推 OAzenO:你至少說一下你自己的想法 01/06 23:24
4F:→ rorp:sorry 不太懂,難道我的想法會影響小明有沒有合法? 01/06 23:30
5F:推 depravity:會影響他人是否要回答你的意願 01/06 23:47
6F:→ rorp:喔好吧,那我承認我就是小明好了 01/07 00:07
7F:→ rorp:因為有一個朋友跟我說我這樣搞不好會被原作者告喔 就很害怕 01/07 00:08
8F:→ rorp:可是我會加註資料來源這樣也不行嗎? 01/07 00:09
9F:推 ChrisBear:1.原則上未經著作權人許可重制行為就是侵害著作權 01/07 00:19
10F:→ ChrisBear:2.打廣告的行為原則上不違法 例外有些廣告不能打 01/07 00:20
11F:→ ChrisBear:如醫療器具→隱形眼鏡之類 01/07 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