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rayfox (我是丸子是我)
看板PttLifeLaw
標題[車禍] 巷內機車擦撞
時間Tue Jan 5 21:18:39 2010
一、車禍發生日期:
12/31 近中午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 右小腿有一小塊瘀青 全身痠痛
對方(歐巴桑) 右手扭傷
無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沒報警、兩人擦撞後把車抬起來,確定沒什麼事~各留下電話地址就離開了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各有保險,沒有聯絡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近中午,因為我趕著去我之前上班的地方拿東西,騎車偏中間,結果擦撞到對向機車
還好兩方速度不快,當下只是車倒,人都沒見血,只有一些皮肉傷
對方也因急著回家拿東西去菜市場,所以彼此留下電話地址就離開現場。
我先去附近機車行修車,換掉機車立桿(老闆說歪了)$550
跟臨時立桿 $180 能用腳踩的勾勾不見了,要用手才能把立桿拉出。共修$730
大概一點多,對方打電話來說去給推拿看過,說手沒什麼大礙,當下我就放心了
後來也沒再過問對方康復如何,因為想說對方都打來說沒事了...
過了5天...
結果今天六點多,那位歐巴桑又打電話來說,有點生氣我都沒有打電話問過她狀況
然後說12/31那天晚上覺得手很痛,去照X光才知道手骨有點裂開,說現在都沒辦法做生意
只剩她老公一人在市場忙,康復要一個月,問我機車有沒有強制險,如果有就用保險賠
還提到說什麼她弟是民代,她想說人沒什麼事也不想鬧大,也沒報警做筆錄
我說我不是沒誠意解決問題,更不是對妳受傷不聞不問,只是因為妳說妳沒事了~
所以我才沒有再打電話問妳復原狀況,也有直接問對方如果要賠的話要賠多少
對方只說先看有沒有保險,要不然還可以去做筆錄備案之類的...
六、問題:
我是覺得這件事錯在我,只是事情發生當下就各自離開了
那位歐巴桑事後不到兩小時就打給我說她的手沒什麼大礙
過了五天才打電話來說我沒再關心她的傷勢,她的手去照X光 現在都不能提重物
要休養一個月才能正常工作,但她說菜市場工作很忙,需要人手當下她又不能工作
又提到如果有機車強制險可以用保險來賠,我想問一下大家,這樣算合理嗎??
有證據證明是我該賠的嗎?如果是她在這五天內手傷不是擦撞的原因而變嚴重呢?
我其實很想趕快解決這件事,但是我媽說先緩緩,問問大家這樣是否我該賠呢?
對方應該是有就醫證明之類的,要不然也應該不能沒憑沒據申請保險吧?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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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Beijingman:沒報警,你可以不甩他 01/05 22:57
2F:→ DoReMi511:推!沒報警不用甩他!常會有這種老人家! 01/06 02:22
3F:→ grayfox:那事後再去報案會有用嗎?有效力嗎? 01/06 10:30
4F:→ htu721:事後報案沒證據 沒現場 也沒有對錯!!不用理他! 01/12 1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