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chtmann (黑騎士)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其他] 請問假扣押的舉證很難嗎?
時間Sun Jan 3 02:21:08 2010
※ 引述《akrikho (龍小弟)》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朋友欠小弟的錢幾十萬,簽有工商本票一紙, 避不見面很久了.
: 日前想去執行相關的法律動作,也來版上收集了不少資料.
: 實際去執行時, 選擇了先依本票申請對朋友的假扣押.
: 因為就我的瞭解, 朋友手上大概就只剩下汽車和還在付貸款的房子而以
: 朋友是表示有努力在要賣房子, 來清償眾多的債務,事隔那麼久也不知道它房子還在不在
: 重點是, 日前去申請假扣押, 目前看起來是會被駁回的機率大, 因為有個相關人員打了電
: 話給我, 問我為何不申請本票裁定就好, 我申請假扣押的理由, 只憑我紙上寫寫的理由,
: 無其他舉證, 很難成立的.....
: 問題:
: 想請教大家:
: 1.依我的狀況, 假扣押的舉證, 要朝什麼方向進行比較對?
: 2.我是有和朋友多次電話的錄音, 其中也有他和他父親表示要積極賣房子的部份.
: (不過我朋友說:人家都明明白白告訴你:他在賣房要還債,"隱匿財產" 一定不成立)
: 這個部份真的像我朋友說的一樣嗎?
: 3.能否請有相關經驗的版友,提供我方向, 謝謝!
: 4.雖然結果還沒下來, 目前我已另案申請本票裁定強制執行, 我想將來還是會用到
: "假扣押"的手段, 所以還是請大家提供小弟一些方向, 謝謝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一、本票裁定是終局執行,可以滿足你的債權:
你去聲請「本票裁定」,對方如果來不及對你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
的話,本票裁定確定,就可以直接強制執行對方的財產,可以「扣押他的財產、
變賣換成金錢、滿足你的債權(把變賣取得的錢給你)」,你的債權可以直接受
償而獲得滿足(當然前提是財產要夠分,不然抵押權人拿完,其他人只能比例分
配而已)。
二、假扣押裁定是保全執行,你的債權不能獲償:
假扣押只能讓對方不能脫產,例如扣押他帳戶中的金錢,或是不動產,讓他不能
處分,但還不能變賣他的財產換現金,你不能拿到錢。你必須再取的終局執行的
執行名義(例如起訴他清償借款、給付票款拿到確定判決),之後才能換價、滿
足你的債權。簡言之,假扣押你是拿不到錢的,你還要拿三分之一出來擔保,法
院又不太想准你的假扣押。
其實你直接拿本票,跟法院聲請本票裁定,應該比假扣押還快(法院大概形式上
看到本票是真正就會裁定了),且本票裁定確定後,除了扣押外,還能換價並滿
足你的債權(能拿到錢),所以書記官才叫你直接聲請本票裁定。
三、本票裁定過了,就能直接強制執行,不用假扣押:
承上,本票裁定過了,可以聲請終局執行,「查封(扣押)、換價、滿足」三階
段都能執行,讓你拿到錢。而假扣押只能走到第一階段的「查封(扣押)」,所
以本票裁定如果能拿到,假扣押就沒必要了。
當然,如果對方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的話,假扣押還是有必要,因為訴
訟還是會拖一段時間,還有脫產的可能。
四、若還有假扣押必要的舉證問題:
如果還有假扣押的必要(如對方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可以補提一些
對方有要「處分現有財產」、「隱匿財產」或「增加債務負擔」…等可能導致你
債權不能受償的情況。
例如,對方積極要賣房子,嘴巴上說是要償債,實際上難道不是要隱匿財產?你
可以只舉出一些對方積極要處分房子的事實給法院,跟法院說他確實有要隱匿財
產的跡象(賣房要償債只是他嘴巴上說的,誰知道是真是假?「要償債」那句當
作沒聽到也是很正常的啊…)。
另外,如果對方有開公司、工廠等營業處所,實務上常有當事人會去該處拍照,
拍一些公司、工廠「人去樓空」或是「很冷清」的照片提給法院,說債務人顯然
已經處分公司、工廠資產,其只剩空殼,債權確有難以受償之虞,而有假扣押之
必要云云。
(迷之聲:有些當事人挑假日去拍照,公司、工廠當然沒人阿!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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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85.182.13
1F:推 akrikho:謝謝您的回覆 01/04 1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