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030507 (應徵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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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其他] 收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通知 10幾年前的汽車燃料費 還需要繳嗎
時間Thu Dec 31 14:36:15 2009
事實經過:
這幾天收到通知
汽車燃料費83~85年未繳
如今都已過了15年
那還需要繳納嗎??
總共1萬多..不過都過了那麼久
線在才在催收
會不會有點.......
爸媽也都忘記有這件事了....
最近又沒有閒錢.....
問題:
可以不繳這筆錢嗎?
有沒有辦法申訴什麼的...
還是有過追溯期?
先感謝各位幫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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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3.234.173
1F:→ giliguala:不可以不繳 12/31 15:35
2F:推 depravity:可以不繳 等強制執行就好 反正有錢才會被扣到 12/31 16:08
3F:→ k030507:所以是一定要繳就對了@@?沒有過5年10年就可以不繳的事..? 12/31 16:52
4F:→ yuusnow:沒有 12/31 17:23
5F:→ ikehunting:你說的事實不清楚,請先參考一下行政執行法第7條 12/31 1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