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lata (plata)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保證人取消的問題
時間Wed Dec 30 21:31:36 2009
事實經過:
我老婆幫家裡房貸做連帶保證人, 最近要被扣1/3薪水了...
問題:
想請問一下, 我(先生)的財產會不會有影響...
另外貸款人是他2個哥哥..現在都沒處理(還在找工作)..如果他們找到了.
我老婆可以申請不要扣款嗎?
有爬文過了 也有網友解答了
這裡補問一下(所以重新PO)
在問一下 網路上查到:
銀行辦理自用住宅放款及消費性放款,已取得前條所定之足額擔保時,
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借款人提供連帶保證人。」所以債務人借款時,
如物保已足夠擔保,銀行再要求提供人保,借款人是可以拒絕的
意思是說 我的保證人資格是可以被取消的嗎?
(房貸是2胎貸款 房子當做擔保)
謝謝
補問一下:
如果我工作了 (就是銀行扣不到我薪水的1/3了)
我的信用或其他...會有影響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2.224.229
1F:推 jorda:可以拒絕而未拒絕,事後當然應該負保證人責任 12/30 21:44
2F:→ kikiapple:當初貸款時可以拒絕當保人,銀行也可以拒絕放貸。 12/30 22:12
3F:→ kikiapple:現在已經同意當保人,銀行也放貸,就不能隨意撤銷。 12/30 22:12
4F:→ kikiapple:除非銀行同意你撤銷,但應該沒有銀行會這麼腦殘同意。 12/30 22:14
5F:→ Iolaus:行政指導≠法律。 12/30 23:50
6F:→ iscu:只要每個月繳的比1/3多 可以請銀行不要扣薪水 12/31 07:46
7F:→ iscu:把錢還清也可 12/31 07:46
※ 編輯: plata 來自: 114.32.224.229 (01/03 1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