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tkao (ptkao)
看板PttLifeLaw
標題[車禍] 現在這樣該如何是好?
時間Wed Dec 30 16:53:38 2009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2009年11月11日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外公左側膝蓋粉碎性骨折(已開刀)、左側小腿異物插入、手腳幾處擦傷、
頭部輕微腦震盪。
對方下巴擦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外公意識不清沒有當下做筆錄(日後有到家裡來做筆錄)、
由於警方提供的照片中,外公的車已被扶正,所以非第一時間的狀態。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外公沒有、
對方不清楚。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下午四點半左右,機車行老闆幫我外公的機車牽至路邊,外公發動機車向前行駛時,
遭後方機車追撞。對方機車飛到對向車道,而我外公的機車則向前飛。
六、問題:
1、若非對方到達一定車速,產生強大撞擊力,外公之傷勢不會如此嚴重。
然而,交通事故初步研判表並無推斷對方超速一事。此時我們該如何處理?
2、因為交通事故初步研判表中,推定外公違反第四十五條第十款
「起駛前,不讓行進中之車輛、行人優先通行」
然而,外公說他已經騎了一下子,也符合「起駛前」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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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2.219.38
1F:推 depravity:1.超速與否當時沒測速照相就無解 一定各說各話 12/30 17:11
2F:→ depravity:2.那是指你發動前就要注意了當然是沒注意才會發動往前騎 12/30 17:12
3F:→ ptkao:1.所以對方說自己沒超速,我外公也沒指出對方超速,那就可 12/30 17:24
4F:→ ptkao:以說對方無超速事實成立嗎? 2.恩~所以因為外公沒注意才會違 12/30 17:27
5F:→ ptkao:反此條條文。 12/30 17:28
6F:→ depravity:1.不然咧 雙方對沒超速不爭執不就是事實嗎?? 12/30 17:29
7F:→ ptkao:但我無法理解的是,現在我們手邊的交通事故初步判定表,對方 12/30 17:30
8F:→ ptkao:沒有任何違反。 12/30 17:31
9F:→ ptkao:那如果我們對於超速有爭執了,該如何處理呢? 12/30 17:34
10F:→ depravity:為何對方不能沒有任何違反 誰規定車禍一定雙方有錯 12/30 1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