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vilFu (DevilFu)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鄰居認為我們"洗澡"與其他不可避免因素引響他們睡覺‧‧‧
時間Sat Dec 26 23:23:37 2009
事實經過:我們是四個學生租一棟透天厝,地點在台南市仁德鄉保華路附近,房子與房子
是相連的,沒有所謂的防火巷。
我們當中有幾個必須要上班到晚上11點,洗澡的時間最快也是11點半左右。
隔壁鄰居認為我們太晚洗澡以至於引響到他們睡覺,而且,只要有東西掉到
地上或一些會發出聲音事情,隔壁鄰居馬上就會跟我們房東反應,阿我們又不
想讓房東難做人(房東人真的很好),所以房東跟我們說哪些事情吵到隔壁,我
們都會盡量避免再次發生。
從之前到現在,他們每次都有新的理由,還說他們快要精神受創了....他說他
們快受不了,難道我們就受的了嗎??
問題: 1.我們所住的地方應該是屬於台南縣第二噪音管制區,小弟認為我們所製造出
的聲音不至於超過標準。
2.台灣是個民主國家,每個人應該享有自由的權利,小弟認為我們哪個時候洗
澡應該是屬於個人自由,只要我們11點左右洗澡,隔壁的馬上就會打電話給
我們房東,變成我們什麼時候洗澡都要受到限制,這真的有點像變向妨礙自
由!
3.鄰居認為因為房子與房子之間只有隔著一道牆,如果我們洗澡,牆壁內的水
管會因為水在流動而發出聲音吵到他們....這關我們屁事??房子又不是我們
蓋的...
4.標題說到的"不可避免"的因素,可能有人飲料掉到地上,在電腦前站起來的
時候去動到椅子,蓮蓬頭放到蓮蓬頭座所發出的"喀"的聲音...(夠扯吧)
現在換我們受不暸了....而且我們已經大四了,不想要再另外找房子........
請問各位大大,該怎麼做才能解決這個煩惱??要找警察還是台南縣找環保局?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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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04.156.36
1F:→ yanginru:想太多,這都無解。自己雙方約出來談比較快 12/27 03:18
2F:推 chengn1:查一下是否房子有違建 跟對方說 下次可能就會多一條巷道 12/28 23:11
3F:→ chengn1:那就不會吵到他們了 12/28 23:11
4F:→ DoReMi511:沒超過一定分貝數就不用管他了=_=(噪音管制條例) 12/30 1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