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umatogether (台北達爾文)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時間Thu Dec 24 19:58:19 2009
事實經過:
用非公開的方式罵人,真的不觸法嗎?
我有個讀法律的朋友說的
而且他還真的用站內信罵別人幹你娘
問題:
用非公開的方式罵人,真的不觸法嗎?
ex.用站內信件orMSN罵(有對話紀錄)
or現場只有甲乙2人,甲惡意罵乙:幹你娘(乙沒錄音,無證明)
這樣真的不觸法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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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4.51.187
1F:推 depravity:你可以爬文就知道了 12/24 19:59
2F:推 ChrisBear:不犯法 但是民事上的侵權行為(人格)不以公開為必要 12/24 19:59
3F:推 CrazyMarc:要論述精神痛苦確實要費一番功夫 12/24 20:04
4F:→ mascofe:台灣法律的露洞 12/24 20:32
5F:推 CrazyMarc:不是漏洞,整個妨害名譽的趨勢是除罪化改民事責任 12/24 20:36
6F:→ CrazyMarc:但是仍然是保護名譽而非保護情感 12/24 20:36
7F:→ CrazyMarc:精神賠償的部分又難有客觀標準... 12/24 20:37
8F:推 kalaggpon:這種私訊,是不是不管罵的在難聽都沒輒??~~之前最難聽的 01/05 05:00
9F:→ kalaggpon:是傳給我訊息罵我"機掰康"...這種字眼... 01/05 05:01
10F:→ kalaggpon:難道一點輒都沒有嗎? 01/05 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