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dc8004 (蜘蛛狗)
看板PttLifeLaw
標題[車禍] 私下和解
時間Mon Dec 21 17:52:27 2009
一、車禍發生日期:
2009.12.21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前面伯伯說沒事騎走了,我擦傷,後面婦人去照X光說醫生說有腎臟淤血
(但是我去擦藥時問醫生,醫生說那要做超音波才知道)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沒報警,沒筆錄,離開現場處理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皆無。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原PO騎回家上忠孝橋時,看到橋有坑洞要閃,導致重心不穩車身倒,撞到前面的伯伯
伯伯起身說他沒什麼事後就走了,後面婦人緊急煞車不及撞上我車子,跌坐在地上,我當
時看了一下她車子,龍頭殼有損毀。之後陪同她去公司,她去照X光,回來說脊椎沒什麼事,不過醫生說她腎臟有瘀血,
所以兩天後要複診。當下就說她那個禮拜不能上班加上修理車的錢,我總共賠了一萬。
(一禮拜薪資+X光+修車錢)
並沒有簽下和解書...她說她腎臟兩天複診後會打電話來"要賠償"..
(原PO無照駕駛,不過認識的律師說那是行政法)
六、問題:
1.她兩天後萬一又再跟我們要一筆錢怎麼辦呢?
2.律師說怕她六個月內告我傷害罪
3.朋友說萬一她告我肇事逃逸? 我應該怎麼辦呢? (因為沒請交通隊過來處理,也無報警)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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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2.140.132
1F:→ Powar:無照... 12/21 17:55
※ 編輯: edc8004 來自: 114.32.140.132 (12/21 17:58)
2F:→ iscu:你是如何被撞..被撞通常都是對方賠阿.. 12/21 19:27
車身不穩倒下後婦人煞車不及再追撞上來..這次賠償是因為第一次遇到不知
該如何處理@@..(一些程序都沒有做到)
※ 編輯: edc8004 來自: 114.32.140.132 (12/21 19:30)
3F:推 hcya:雖然沒有報警但有陪受害人去看醫生且有留下聯絡資料 不會構成 12/22 17:58
4F:→ hcya:肇事逃逸罪的。另外,無照雖然不一定會影響過失之認定,但如 12/22 17:58
5F:→ hcya:最後被認定有過失而成立過失傷害罪 會依道交條例86條加重刑度 12/22 17:59
6F:→ hcya:,對你不利。如果沒有要爭執無過失 賠償數額亦屬合理 那就把 12/22 18:00
7F:→ hcya:該賠的賠一賠 然後寫和解書吧~ 12/22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