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oysZone (BoysZone)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刑事] 手機失而復得
時間Mon Dec 21 05:13:19 2009
事實經過:
12/14日 我在台北某國立大學 也不知道是遺失 還是被竊 反正手機就不見了
發現時間是 下午1730 估計手機消失時間是1600
當我發現手機不在我身旁時 我馬上回撥電話 結果有人接聽
我也表明了我是手機失主 但是隨即被掛電話
隨後 我也請同學打電話或是傳簡訊 但是都是被掛電話
因為我打去時 有聽到通話中 所以我認定為被盜打
我馬上傳了簡訊告知說 我會報警察通聯紀錄等資訊 請自重
隨後 (打電話到中華電信去暫停)
1750分左右 手機關機了 之後就在也沒有消息
因為手機中有很多照片 簡訊 放了很久我都捨不得刪除
也許手機不是新手機 但是 擁有我很多回憶
我也大概認定了無法找回手機了....
但在 14號晚上11.00 我家的寶貝收到一封簡訊
打開來看竟然是我們兩人的極度私人照片
他當下非常生氣 我也非常生氣 (簡訊收到時間是12/15下午1800)
誇張的是 他竟然用他0912的手機傳的 (且不只一人收到)
這下好了 我馬上傳簡訊告知 我是手機主人
我將會以0912 這號碼報警 之類的 也請他自重
並請他於當天晚上11.00前 聯繫
結果 他回答我說 我口氣差 ~~~
但是我只是告知我是手機主人 我接下來要做報警的動作...
我還跟他說 他私自動用我手機中的資訊
我也說上法院 我絕不寬待
結果他半小時後 說他把手機送到警察局
又過一小時他說他把手機送到哪家警察局
之後我也聯繫到該警察局
也只有去將手機領回
領回時 手機所有的資料都不見了
一乾二淨.....
我心很痛很痛......
因為所有的回憶都不見了
我恨透了這樣的情侶 (警察說 是一對情侶)
我也發現他有使用我的手機
因為 改變成原先我手機沒有使用的聲音
意思說是他用藍牙傳進去的
(原先我想領回手機就好)
但我後來想告 因為大家都說我人太好了.....
也問過警察 警查說想告在去該派出所
....
問題:
1.我該用什麼樣的罪名提告??
2.他傳給我所有簡訊我都留著 我尚該注意什麼呢
非常感謝大家的幫助 小弟會在心中非常持著非常感恩的心祝福大家的!!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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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8.105.30
1F:→ kyle123:直接告侵占遺失物吧!照片夠私密,可加告散佈猥褻物品 12/21 05:26
2F:→ BoysZone:那想問一下 拍照的我們 會有關係嗎??謝謝樓上回答!!感激 12/21 05:28
3F:→ kyle123:自拍不犯法啦,但若為裸照性愛照可能被認定為猥褻物 12/21 05:29
4F:→ kyle123:當然是對其他不知情的人而言 12/21 05:30
5F:→ BoysZone:OK~~那我做筆錄時 可說我手機內有自拍或是裸露照片?感謝 12/21 05:31
6F:→ kyle123:如果你想加告他這條 就主動跟警察提吧! 12/21 05:36
7F:→ alawyer:就對方傳簡訊部分,告對方偽造文書(這是我想過最重的罪) 12/21 06:15
8F:推 hcya:如果對方確有用你的門號盜打會有電信法56條的罪 5年以下徒刑~ 12/21 10:27
9F:→ kyle123:盜打好像還可以告詐欺? 12/21 14:09
10F:推 hcya:電信法56條第1項就是刑法339詐欺得利罪的特別規定(88年第1次 12/21 16:26
11F:→ hcya:決議參照),所以不會另論予詐欺罪~ 12/21 16:26
12F:→ BoysZone:謝謝大家的建議 我會聽從各位的意見 近日去警察局的 感謝 12/22 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