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urtneyLee (開學好爆肝@@)
看板PttLifeLaw
標題[車禍] 機車和機車
時間Sat Dec 19 23:31:52 2009
一、車禍發生日期:
12/19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載的人有挫傷和擦傷~有驗傷
對方和我皆有小擦傷但未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做筆錄
對方的車倒地未移動
我的車未倒地所以牽至一旁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雙方都有強制險~這兩天會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五、事實經過:
在一般兩線道路上
我靠外側直行~時速大概4X~50
對方騎車載一個人
從對向車道轉彎
穿越車陣過來(時速大概5~15)
(雙黃線和雙黃線的間格~因為旁邊有巷子)
由於當時塞車所以視線被汽車擋住
我發現的時候剎車已經來不及
所以就我的左車頭撞上他的右車頭
對方載的人有受傷
送急診照X光後
沒有骨折~只有擦傷和挫傷
警察在醫院做完筆錄回家
證人就是一些有看到路人吧?
但是警察沒問路人
六、問題:
我們兩方都想以和解了事
但對方要求我賠
菜錢1300$(它們買的菜大概一半散落)
還要慰問金(金額不知~還沒討論)
修車錢(約2700$)
(醫療費用有機車強制險)
可是我覺得我應該沒有肇事責任阿
又不是被撞.或是受傷的人就是對的
而且我的機車
車手.三角架.左燈.前板...修一修要8X00$
我該叫他賠嗎?
是開出互相賠償的項目
還是就各付各的算了
對方好像沒啥法律常識~
如果和解不成
採法律途徑的話
是我的責任比較多還是對方?
不知道各位大大覺得要怎麼處理比較恰當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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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hrisBear:價錢談不攏就上法院啊 12/19 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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