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jblue (小藍)
看板PttLifeLaw
標題[車禍] 機車停在路邊被汽車撞倒
時間Sat Dec 19 19:32:43 2009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2009年12月19日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無人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做筆錄 為了觀察機車是否受損有移動到燈光下
對方汽車也因為卡在路口 有移動到旁邊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有強制責任險 無聯絡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過程:
我機車(打檔車)停在店家的私人停車格(警方說那算私人的),
就在我要去牽車的時候,親眼目睹在迴車的汽車倒車又往前,
往前的時候, 那汽車就撞倒了我的機車(往右邊倒下)
為了看清楚是否機車有損壞,移動到有燈光處下查看,
那汽車也因為會堵住路口,移動到旁邊,查看後,
發現機車排氣管擋蓋那邊有一塊擦痕,腳踏桿也有
我機車是新買的,對方卻硬要說那是舊傷痕,
還說是我要賴在他身上,態度太差一副不想賠的樣子,
我只好報警.
警察有用相機拍下擦痕,也做了筆錄,中間有試圖要我們和解,
對方幾乎是有承認撞到了我的機車,不過在筆錄之前,
跟警察解釋的時候,對方還硬凹說機車沒倒,我馬上反駁有倒,
因為筆錄是分開做的,我也不確定他筆錄上,是說有倒還是沒倒.
六、問題:
警察有提到,一個月後打電話去問鑑定結果,如果確定是對方錯,
要自己跟對方提民事求償,如果對方不理會就去法院提告.
想問的是 求償我要如何求償?
對方有提到說反正他常在國外,也找不到他人,如果對方不理會,
我真的要去法院提告嗎?
(這我心裡大概有個答案,只是想聽聽別人的建議)
另外警察也有提到我停的那邊是店家私有地,我求償會很麻煩,
是真的嗎?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另外為了這點小事,還勞師動眾,浪費社會資源,真的讓小弟有些過意不去,
但對方的態度讓我實在是吞不下這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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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4.11.145.212
1F:→ ChrisBear:告民事侵權行為191-2 原則上沒人傷亡不能告刑事 12/19 19:41
2F:→ ChrisBear:損賠在六千元以內告對方的話經濟成本會過低 請斟酌 12/19 19:42
3F:推 justblue3:吞不下就告吧~! 12/19 19:56
4F:→ airaqua:告民事請警察作證,但勝訴機率不高 12/19 20:27
5F:推 hcya:當場有報警 有做筆錄 對方也有承認碰撞 勝訴機率怎麼會不高? 12/20 23:57
6F:→ hcya:何況依民法191-2有推定過失的規定。建議原PO 有權利就不需要 12/20 23:59
7F:→ hcya:害怕主張 法律就是在確信自己有理的時候能幫助雙方確認事實 12/21 00:01
8F:→ hcya:並提供強制執行力 這是正確的使用社會資源而不是浪費^^ 12/21 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