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LifeLaw 板


LINE

※ 引述《julia1984730 (許小敏)》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從小父母就離婚,而那個人(父)是所謂的敗家子(他們家當年還滿有錢), : 他在我小時候就離開家,我媽媽生了我和弟弟,離婚時,監護權是男歸男、女歸女 : 當年離婚,是因為長年的家暴,但後來詢問媽媽,是協議離婚,所以只剩當年的驗傷單 : 而媽媽思子心切,所以就算離婚了,也會拜託婆婆(我阿嬤她很疼我們)讓她回去照顧兒子 : (那個人欠了大量賭債,所以不敢回家鄉) : 所以直到我高中以前,就是一直在阿嬤家和外婆家來來去去 : 我阿嬤不肯讓我媽帶弟弟走,直到我高中時,阿嬤去逝... : 小時候有很多陰影,導致我從來不肯開口叫那個人一聲所謂的稱謂 : 包括不讓我念書、從小說我是我媽外遇的小孩,不是他的 : 他離開家多年,從來都不會回來探視自己的媽媽,除非沒有錢了,回來要錢 : 回來要錢,就會打我媽,我阿嬤就會拿錢請他離開,可怕的輪迴 : 阿嬤去逝時,除了第一天回來奔喪他怕債主上門,所以直到出殯,都沒有在回來 : 直到要分阿嬤的遺產,他又大啦啦的回來,非常的厚臉皮 : 我們是離婚的女方,所以不會也沒有理由去爭產 : 但阿嬤去逝時,除了有不動產,也遺留下大筆的銀行貸款 : 都是由阿嬤的弟弟解決,所以也相對的處理了阿嬤部分的遺產 : 姑姑們(我有三個姑姑,除了大姑姑外)也都有分到遺產 : 當初賣了一塊登記在那個人名下的土地,親戚們為了要維護弟弟的權益 : 所以要求,賣掉的所得,需一半留給弟弟(由媽媽代為保管) ^^^^^^^^^^^^^^^^^^^^^^^^^^^^^^^^^^^^^^^^^^^^^^^^^^^^^^^^^ 這部分當時是否有經由他同意而為相關處分? 若有請保留相關書面已備不時之需. : 但....弟弟後來也變的很叛逆,但媽媽還是一心想要為弟弟好 : 而那個人長年對我都有不定時的搔擾,也常會說一些無法入耳的話 如果令堂確實有為令弟保管財物, 建議為令弟所耗費的特定支出單據還是要有所保留, 或者趁此時找機會讓令弟知悉並認帳(建議要有書面或相關事證), 剩餘部份,若可行不妨討論是否要為信託或其他方式的處理,以免日後困擾。 : 問題: : 最近他一直打電話給我,說他生意做的很好、很大,但是突然有一點資金週轉不良 : 希望我幫他代我媽媽借十萬元,我媽一定不可能,因為他早就沒有信用 : 他常常開口頭芭樂票,對他早就失望到無法用文字形容 : 從此,他無時無刻就狂打電話給我,讓我在上班、外面都沒有辦法專心 : (看到他的來電,就會快要情緒失控) : 今天,我真的受不了了,就把電話接起來,本來想要好好的談,理性的談 : 但他這個人大概真的是沒良心 : 說我媽媽偷走了他賣土地的錢,我說,當初我媽媽送我弟去美國念書的錢,那些也不夠抵 : 他就說,那是花在子女身上的,沒有也不可以比,ok,那我就說,那賣土地的錢 : 我媽拿來花在我身上,幫我付大學的學貸,也是花在子女身上的錢,所以沒有了 ^^^^^^^^^^^^^^^^^^^^^^^^^^^^^^^^^^^^^^^^^^^^^^^^^^^^^^^^^^^^^^^^^^^^^^^^^ 這裡如果你這樣講,就變成他有扶養你的事實,第五項第四款就不能用哩! 所以下次開口前要注意不要被留下麻煩。 : (事實上,並沒有,只是不想他一直來煩我們) : 他就說,我是我媽跟別人偷生的,不是他的小孩,又說要去法院告我不孝      ^^^^^^^^^^^^^^^^^^^^^^^^^^^^^^^^^^^^^^^^^^^^^^^^^^^^^^^^ 如果是真的,就提否認親子之訴,請注意自知悉請兩年為時效。      如果不是真的,就偷偷錄音下來,讓令堂出馬。 : 說,光是不孝的這個罪名,就可以告到我跪下去求他,我請他去提告,也歡迎他請律師來 : 他說律師不會來找我這個小人物,還罵我是畜生的小孩(可以告他毀謗嗎?) ^^^^^^^^^^^^^^^^^^^^^^^^^^ ^^^^^^^^^^^^^^^^^^^^^^^^^^^^^^^^ 前段,更正一下,即便是小人物,只要有人委任並接受,律師也是會很NICE. 後段,見回覆第二點.         : 小時候,媽媽的娘家,就希望我改姓了 : 現在,我長大了(26歲),我想請問,諸多原因,我可以自己訴請改姓嗎? : 也想順便告他,希望可以脫離所謂的親子關係 : 就算是他親生的也無所謂,只希望這輩子不要和他有任何的關係,有辦法嗎? : 從小,就是我媽媽親手帶大我們,長大後,他有一度讓我覺得他想悔改 : 所以有收了他少許的生活費(非常的少= =) : 他居然說我花了他上百萬,如果我可以提出證據,可以有什麼辦法讓他不要有大頭症? : 最主要是想改姓,不要跟他有關係了!!! : 請問,我該怎麼做?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一、改姓部分: 第1059條第三項到第四項, 第三項 子女已成年者,經父母之書面同意得變更為父姓或母姓。 第四項 前二項之變更,各以一次為限。 第五項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且有事實足認子女之姓氏對其有不利之影響時,父 母之一方或子女得請求法院宣告變更子女之姓氏為父姓或母姓: 一、父母離婚者。 ^^^^^^^^^^^^ 二、父母之一方或雙方死亡者。 三、父母之一方或雙方生死不明滿三年者。 四、父母之一方曾有或現有未盡扶養義務滿二年者。       ^^ ^^^^^^^^^^  ^^^^^^^^^^^^^^^^^^^^^ 第1083-1 條 法院依第1059條第5項、第1059-1第2項、第1078條第3項、第1079-1、第1080條第 ^^^^^^^^^^^^ 3項或第1081條第2項規定為裁判時,準用第1055-1條之規定。 ^^^^^^^^^^^^^^^^^^^^ 第 1055-1 條 (裁判離婚子女之監護(一)) 法院為前條裁判時,應依子女之最佳利益,審酌一切情狀,參考社工人員 之訪視報告,尤應注意左列事項: 一、子女之年齡、性別、人數及健康情形。 二、子女之意願及人格發展之需要。 三、父母之年齡、職業、品行、健康情形、經濟能力及生活狀況。 四、父母保護教養子女之意願及態度。 五、父母子女間或未成年子女與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之感情狀況。 簡單說,如果您可以確實舉證而使相關要件成立,就直接去法院聲請; 屆時,令堂講法和你可以拿出的證據會是關鍵。 建議,『他』跟你的電話或是言談,即使不耐心有不快也要耐心錄音 和他周旋,既然都要講這電話或攤開來說且錄音了,請自己約束一下 自己的言行,不要被抓到把柄~ 不過,即便是改了姓氏,因為您與他之間尚有血緣,法律上您還是有 扶養他的義務;這種事情不會因為當年監護權誰歸誰而免除義務,令 弟仍有請求權請求您一同扶養他(除非真的修法有過且剛好符合你的 情形)。 二、刑法第二十七章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第 309 條 (公然侮辱罪) 公然 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 ^^^^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Key Point:令尊有公然行使侮辱行為? 第 310 條 (誹謗罪)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 ^^^^^^^^^^^^ ^^^^ ^^^^ ^^^^^^^^^^^^^^^^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 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 ^^^^^^^^^^^^^^^^^^^^^^^^ 關者,不在此限。 ^^^^^^^^^^^^^^^ Key Point:他有散布於眾?      除此以外,要注意是否有刑法第311條免責條款適用? 不過,除有可能自衛或自辯外,好像沒適用此條款,      但是那是他自己的問題,不用管他。 刑事上如果沒有辦法,怎辦? 沒關係,你還是可以檢驗有沒有以下幾個條文適用: 第 305 條 (恐嚇危害安全罪)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 ,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第 306 條 (侵入住居罪) 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 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無故隱匿其內,或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滯者,亦同。 第 346 條 (單純恐嚇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恐嚇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 ,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這裡要注意的,以上條文除第二十七章那幾條為告訴乃論外,其他都是非告 訴乃論之罪。 告訴乃論要注意時間點為行為發生後六個月內可以提告。 至於民法人格權那塊有無實益?如何適用? 就仰賴板上各位大人出手相救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98.49







like.gif 您可能會有興趣的文章
icon.png[問題/行為] 貓晚上進房間會不會有憋尿問題
icon.pngRe: [閒聊] 選了錯誤的女孩成為魔法少女 XDDDDDDDDDD
icon.png[正妹] 瑞典 一張
icon.png[心得] EMS高領長版毛衣.墨小樓MC1002
icon.png[分享] 丹龍隔熱紙GE55+33+22
icon.png[問題] 清洗洗衣機
icon.png[尋物] 窗台下的空間
icon.png[閒聊] 双極の女神1 木魔爵
icon.png[售車] 新竹 1997 march 1297cc 白色 四門
icon.png[討論] 能從照片感受到攝影者心情嗎
icon.png[狂賀] 賀賀賀賀 賀!島村卯月!總選舉NO.1
icon.png[難過] 羨慕白皮膚的女生
icon.png閱讀文章
icon.png[黑特]
icon.png[問題] SBK S1安裝於安全帽位置
icon.png[分享] 舊woo100絕版開箱!!
icon.pngRe: [無言] 關於小包衛生紙
icon.png[開箱] E5-2683V3 RX480Strix 快睿C1 簡單測試
icon.png[心得] 蒼の海賊龍 地獄 執行者16PT
icon.png[售車] 1999年Virage iO 1.8EXi
icon.png[心得] 挑戰33 LV10 獅子座pt solo
icon.png[閒聊] 手把手教你不被桶之新手主購教學
icon.png[分享] Civic Type R 量產版官方照無預警流出
icon.png[售車] Golf 4 2.0 銀色 自排
icon.png[出售] Graco提籃汽座(有底座)2000元誠可議
icon.png[問題] 請問補牙材質掉了還能再補嗎?(台中半年內
icon.png[問題] 44th 單曲 生寫竟然都給重複的啊啊!
icon.png[心得] 華南紅卡/icash 核卡
icon.png[問題] 拔牙矯正這樣正常嗎
icon.png[贈送] 老莫高業 初業 102年版
icon.png[情報] 三大行動支付 本季掀戰火
icon.png[寶寶] 博客來Amos水蠟筆5/1特價五折
icon.pngRe: [心得] 新鮮人一些面試分享
icon.png[心得] 蒼の海賊龍 地獄 麒麟25PT
icon.pngRe: [閒聊] (君の名は。雷慎入) 君名二創漫畫翻譯
icon.pngRe: [閒聊] OGN中場影片:失蹤人口局 (英文字幕)
icon.png[問題] 台灣大哥大4G訊號差
icon.png[出售] [全國]全新千尋侘草LED燈, 水草

請輸入看板名稱,例如:Soft_Job站內搜尋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