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hecity (我想放手)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勞資] 員工扭傷申請公傷假
時間Wed Dec 16 02:45:47 2009
事實經過:
我是到最近才知道這件事,覺得這位員工來意不善(萬全的資料他陸續準備)
但不懂法律,一個學歷不高的父親,單純開店討生活照顧家人不惹事生非的老闆
卻在數月前僱用了一位資料留假的L員工,
在一次店內某處在漏水,L經過這漏水的地板,腳扭了一下開始無數申請索錢事件
父親煩心到現在才告知我這件事。
九月末,L於店內扭到腳後自行去看醫生,
第一張診斷證明書是某療養院「復健科」發出的:
「疑膝半月板撕裂傷
「疑膝前十字韌帶破裂
註明因工作扭傷並經核磁共振攝影檢查,
病狀復原期需三個月至半年,需休養接受復健」
十月初,L又改去綜合醫院復健科診斷:
「左膝韌帶扭傷
於院內接受復健暫不宜久站頻繁走動須門診追踪治療」
過了六天同一家醫院又開出:
「左膝韌帶扭傷
六至八週內不宜負重久站走動須門診追踪治療」
這期間L請了薪資照常補給以及九月到十月底無法工作的公傷假
十一月並未上班
十二月,一樣
我方持續有給全薪
L在這期間一直寄出交予薪資給算的列表(該給他多少都列出寫在白紙上)
又寫了一張要我方答應給出「非自願性離職申請書」;
L最後十二月初去台北掛骨科部,只給了我方收據:
「X光費 6XXX元/診斷費XXX元/掛號費XXX元」
L並未像以往提供診斷書以及X光照結果給我方。
父親也不知道該怎麼辦,
他表示上勞保局,勞保局要他舉證L腳傷其實不嚴重(怎麼舉證?)
L也同時在勞保局填了不少資料,
反咬我方在受傷期間對L咄咄逼人逼他離職之非事實
但父親真的都照實給予也有誠意讓L養傷請公傷假
最後,L一封書信又來索取以後他離職之後,
所有復健看病以及不能工作之間的生活費可能要請我方支出……
問題:
這位濫用權益的L員工拿出法條並列表計算我方該支付多少費用
單純的小傷,卻請醫師開立八週或半年長期休養的診斷書,
或者可能已大部分痊癒並不防礙上班,仍持續申請公傷病假領全薪補償
在十一月未經允許擅自不來上班又不離職,一直討錢
我只感覺父親被勒索的感受,他還想說歇業或換個負責人可以解決。
我該怎麼幫忙父親?
謝謝……
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12.249
1F:推 depravity:請先證明醫師開的不實人眼看起來小傷機器看卻未必 12/16 04:31
2F:推 depravity:令尊開店沒保險嗎??小心下次連客人都來要@@ 12/16 04:34
3F:推 depravity:至於怎麼舉證沒有辦法的話可以爬前面某文 12/16 04:38
4F:→ depravity:把對方律師的訴求反過來做即可 12/16 04:39
5F:推 genderbb:有保勞保的話,讓他去申請傷病給付,看勞保醫生給幾天, 12/16 06:58
6F:→ genderbb:反推回來看 12/16 06:58
7F:→ thecity:不好意思,請問參考前面那篇文?謝謝 12/16 10:48
8F:→ thecity:g大,謝謝,我會告訴我爸 12/16 10:49
9F:推 depravity:請自己找 12/16 11:21
10F:→ m06:留假資料這邊不知道能否著墨?(我是非法律人的鄉民) 12/16 11:34
11F:→ sindyevil:若藉資料不實而為偽造文書或開除此員工仍不改變在僱傭期 12/16 13:36
12F:→ sindyevil:間內的工傷等問題. 12/16 13:36
13F:→ thecity:to d大,我願意自己找也有找,但前文是萬篇文章找無關鍵字 12/16 15:38
14F:→ thecity:我不知您指哪篇文,希望能解惑;父親是開火鍋店,我想他沒 12/16 15:40
15F:→ thecity:投保開店的保險,但有幫員工作勞保。 12/16 15:41
16F:→ thecity:S大,員工在店內受傷請公傷假是事實,我爸也願意讓他休養 12/16 15:43
17F:→ thecity:不會應此推卸責任,但對方卻拿著這一點,請假不是電話或本 12/16 15:45
18F:→ thecity:台北那家照X光的醫院拿相關資料嗎?真的因為不懂,所以面 12/16 15:48
19F:→ thecity:對到情況才會措手不及。 12/16 15:50
20F:→ thecity:少一行推文:請假非本人或電話寄一張假條便至今都未出現 12/16 15:54
21F:→ takchiu:我猜是#18BR0XyT這篇 不是也可以參考看看關於職業傷害認定 12/16 16:33
22F:→ takchiu:可以注意那個員工現在傷勢和該次在店內扭傷之間的因果關係 12/16 16:36
23F:→ depravity:你有聽過台語俗話"江湖一點訣,說破不值錢"嗎? 12/16 19:59
24F:→ depravity:我覺得既然踏路這領域那書上沒教的就不該到處說 12/16 20:00
25F:→ depravity:該留給靠這討生活的人用這也是職業道德之一 12/16 20:01
26F:→ depravity:就像魔術師不會隨便對人說出他的魔術內容一樣 12/16 20:01
27F:→ depravity:所以您請律師或是把18XXX篇看完平均一篇省3元 12/16 20:02
28F:→ depravity:請自己思考何者對您有利吧 12/16 20:02
29F:→ depravity:那篇是有人問到對方某種訴訟技巧問該如何解決的 12/16 20:04
30F:→ depravity:提醒妳有此技巧存在已經是我的極限SORRY不能幫你找出 12/16 20:05
31F:→ thecity:謝謝t大,我已去翻來參考;d大,仍是謝謝您的好心回應。 12/17 1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