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niel90260 (~逸風~)
看板PttLifeLaw
標題[車禍] 車禍想和解
時間Tue Dec 15 22:44:18 2009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98/12/15 (就在剛剛Orz)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左手拉傷 對方左手骨折 皆由警察送至醫院檢查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作筆錄 現場未被破壞 有經警方完整取證才移車 雙方皆非酒駕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有強制險 對方不清楚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晚上接近六點騎機車於忠孝橋下橋右轉中正南路 行駛最外側右轉道
燈號是同時亮紅燈跟右轉燈 對方比我先下橋 於紅綠燈前停止
而我下橋之後騎到他機車右後方時他突然也開始右轉
我當下無法再向右靠或是煞車 只能從他的右邊經過
於是身上背包的背帶被她的右後照鏡勾住 (斜背包 背後的那段被勾到)
所以他算是被我拖倒 我當下立刻停車
因為他的車倒了之後有壓到我的車
所以有人來幫忙扶車但是馬上就走了 (未移動 僅將倒車扶起)
事發時雙方都有打右轉燈
我是還在橋上就打了 他是要轉才打
之後警察有來處理 也有送醫跟做筆錄
還有畫一個事故的圖 (不知道叫什麼 囧)
對方的狀況是左手骨折 目前已打石膏固定並且回家
我是左半身數處肌肉輕微拉傷
六、問題:
目前雙方都有意私下解決就好 打算於
明日就前往調解委員會
想要請問正常程序是如何?
可以這樣直接去調解嗎?
因為承辦員警聽了雙方意願之後
說還是要去調解委員會才有法律效力
但是現在還不知道誰對誰錯....
我要親自到場還是由我父親到場亦可? (因為我要上課)
還有如果對方要求賠償 合理的金額大約是多少
只知道對方有工作 但不知道薪水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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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6.73.129
1F:→ depravity:上課比較重要?? 12/15 22:54
2F:→ daniel90260:如果一定要本人去當然是請假啊 因為沒遇過這種事O.O 12/15 22:59
※ 編輯: daniel90260 來自: 218.166.73.129 (12/15 23:06)
3F:→ hansw:調解不一定要本人去,可以委任他人。不過一起去是比較好。 12/16 01:03
4F:→ Rechtmann:先跟交通隊申請初步分析表看誰責任大再說。 12/16 01:43
5F:推 depravity:還有妳要是未滿20爸媽一定要有人一起去簽的才算數 12/16 01:51
6F:→ daniel90260:喔喔喔 謝謝大家的意見 ^^" 12/16 0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