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vali (FINE~)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參加運動會造成的傷害
時間Mon Dec 14 17:12:19 2009
事實經過:
我父親前幾個月參加市公所舉辦的運動會,集合時間他在旁邊吊單槓,後來摔下來,
因為地板沒有軟墊(砂石地),造成脊椎壓迫性骨折,無法繼續工作(因父親從事勞力工作),
原以為市公所投保的意外險可以理賠,但後來才知道市公所僅針對競賽項目做投保,
所以這部分應該求償無望.
問題:現在希望市公所負起這個責任,畢竟舉辦運動會竟只針對競賽項目投保,
再加上遊樂器材沒有安全措施,才會造成我父親如此嚴重,但後來重回現場有發現該項
遊樂器材遠處有設置招牌,上面有寫12歲以下兒童使用,這樣子如果告市公所有勝算嗎?
麻煩各位給我點建議,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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