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anrung ()
看板PttLifeLaw
標題[租賃] 已向國稅局檢舉逃漏稅的問題
時間Mon Dec 14 15:09:54 2009
事實經過:
好幾個月之前,己向國稅局檢舉房東逃漏稅,
這幾個月之中,陸陸續續有打電話去詢問處理進度
至今已超過半年之久,只能說目前為止,無任何進展的感覺
因為一開始 是由國稅局負責處理人員寄通知單還是什麼單的給房東
請房東到案說明,但是前二次 房東都沒去~也無任何回覆
而且每次寄的相隔時間 都是一個月以上
第三次的時候才有到案 但是都無帶任何租屋合約
也一直打死不承認 有合約 都說無保留
我檢舉時是有提供我的合約影本
但是現在房東 死也不肯提供其他合約 都說 丟掉了 沒有留
但是如果說之前已到期之合約 說丟掉就算了~
現在還尚在租屋之中的呢~ 很明顯的說謊
但是房東死不提供 打死不承認
國稅局處理人員 也沒有辦法
說是一定要有證明才有辦法
電話對談中聽起來~ 國稅局也只是很被動的寄通知
等被檢舉人提供合約 完全無任何強制 查稅動作
上次最後一次通電話 是要我再提供匯款證明
現在只能要求房東 針對我個人租屋的 那一年度 補稅
大約算一下 如果只針對我個人部份 房東只需繳大約四千多
但是 那邊套房總共有好幾間,現在房東打死不認
國稅局也只能針對我提供的合約 去要求補稅,
那這樣我到底檢舉有何意義,國稅局要我 不然就我要提供所有合約??
那到底是我國稅局 還是他們是國稅局啊??
民眾檢舉 不就是要國稅局 去辦理嗎~
還是說 這種一般沒幾萬的小稅錢,不放在眼裡
試問 現在國稅局的查稅方式 就是這樣嗎?
房東不提供任何資料,國稅局不能現場查堪??不能強制要求??
房東不算隱匿事實???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3.68.246
1F:推 CrazyMarc:非專案實施期間,稅務人員是不會出外勤調查的...除非金 12/14 15:20
2F:→ CrazyMarc:額大獎金多,不然通常要等上面開專案發經費 12/14 15:20
3F:→ wanrung:所以~~~對這種房東 也沒輒囉??@_@ 12/14 15:43
4F:→ yanginru:妳可以考慮去問問檢察官..算不算瀆職或者去問調查局圖利 12/15 11:45
5F:→ wanrung:檢查官?是指法院的檢查官?跟調查局?這種有民眾服務窗口嗎? 12/15 1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