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UFF (龘卍鑫森淼焱垚卍龘)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刑事] 恐嚇取財和傷害
時間Mon Dec 14 15:01:38 2009
事實經過:
我妹因為被對方欺負,所以要去找對方討個公道,所以他請他朋友幫忙,卻找來黑道
結果我妹被人家控告恐嚇取財及傷害,但是這並不是他的本意,是因為他的朋友找黑道來
幫忙﹝我妹並不認識他們,所以他沒辦法控制他們﹞,黑道他們自作主張恐嚇對方簽本票
還有揍對方。
問題:請問我現在可以請公設辯護員陪同作筆錄嗎?
請問我現在該麼幫我妹妹?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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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63.13.246.177
1F:→ sindyevil:偵查中沒有公設辯護人的設置,且被告有符合聲請要件嗎? 12/14 15:07
2F:→ NUFF:我妹妹有被告知要隨傳隨到,筆錄也還沒做,因為還找到黑道 12/14 15:10
3F:→ NUFF:警察說先回家等,這樣有符合聲請要件嗎??? 12/14 15:11
4F:→ sindyevil: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一條,現在不是在偵查中嗎? 12/14 15:48
5F:→ NUFF:算在偵查中吧! 12/14 16:12
6F:→ yuusnow:再說公設辯護人是最輕本刑五年以上才有的 12/14 20:34
7F:→ yuusnow:恐嚇取財與傷害都不符聲請要件,而且偵查中沒有公設辯護人 12/14 2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