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utyseven (咩咩)
看板PttLifeLaw
標題[租賃] 契約和現況與簽約前認知不符,可以解約嗎?
時間Fri Dec 11 02:17:17 2009
事實經過:
1.
之前上永慶房屋網站找到一間雅房,
網站上資訊顯示”不與房東同住”,
今日去簽約完才發現房東住在公寓式雅房的其中一間
(房東未主動告知此一與網站不符之事實)。
2.
簽約前沒說要收管理費一百元,
簽了約才說她之前忘了說有這條費用要收。
3.
介紹客廳電視時,
房東說要看電視的話不要亂按電視上的按鈕,
要去找她拿遙控器(此時我們才開始懷疑她是否也同住)。
4.
因學校實驗緣故,
每天幾乎都晚歸,
今天晚上十二點買了些生活用品拿到已簽約的租屋處去放(尚未遷入),
房東就從她房間一直跟隨到我們房間,
問說是否以後都會晚歸,
並要求以後回房間的時間要提早,
並進入房間幫忙把燈打開,
又叮嚀不要在牆壁上釘釘子,
才轉身離開。
當擺放好用品要離開租屋處時,
房東又從她房間出來(這才發現原來房東都不關她房門),
問說明後天會不會再來,
要來的話不要太晚。
(深覺受到管束及干擾)
問題:
以上種種不方便及不舒服的事情都在簽約後發生,
但因還未入住,
契約書上也寫明過幾天要入住的日期(當然也有註記今天是簽約日),
請問是否有機會解約並拿回押金?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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