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lucat (奇魯喵)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勞資] 該如何自保?
時間Thu Dec 10 23:49:15 2009
事實經過:
朋友老闆是某私人醫院醫生A,自去年八月由B教授介紹下被轉聘為A醫生的研究助理。
他是"科聘" 所以他的直屬老闆就是 A (A是該科的科主任),與醫院沒關係。
當初報到時簽聘兩年,但聘書正本在老闆秘書那裏,
朋友自己沒有拿到副本,報到結束後也一直忘記去跟秘書要。
但對內容依稀有印象,『如不滿兩年,需負賠償之責,彌補資方的損失。』
到任後,越發現自己要當A醫師的博士班槍手 (其實早在b教授那裡擔任助理時,該教授
就介紹他認識a,只是沒有跟他明說是要幫a博班畢業)
目前a因為我朋友之故,順利晉升副教授並拿到學位(等於是我朋友做了所有博班學生自己
該做的事情,就是槍手的意思)
問題:
1. A利用朋友需要工作跟收入,要他幫忙取得學位與晉升需要的國際期刊投稿,請問a醫生
有犯法嗎?
2. 朋友不想再繼續替a工作,但礙於聘期要到明年七月底,深恐需要賠錢。請問一定要等
合約結束他離職才沒有問題嗎?(不想繼續替a工作原因就不贅述了)
3. 朋友可以利用1作為籌碼去跟a談判嗎? 他應要如何自保去談判才順利漂亮呢?
感謝各位先進,前輩的意見。謝謝您們。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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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Kniveschou:研究助理不研究要幹麻..... 12/11 01:42
2F:→ Kniveschou:沒啥槍不槍手的問題 博班也會叫碩班的作東西 還沒錢拿 12/11 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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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推 Kniveschou:是有方法可以離職 但是我不建議你這麼做 我覺得你可以 12/11 01:47
5F:→ Kniveschou:換個想法會好很多 真的 12/11 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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