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ARROCK (恩可記一世,仇需傳三代)
看板PttLifeLaw
標題[繼承] 有關於限定繼承的問題....
時間Tue Dec 8 11:35:15 2009
事實經過:朋友家人於修法前過世(民國93年時)因未留下遺產,亦未辦理限定繼承相關事宜
(申請遺產清冊等),最近才發現死者以前有當連帶保證人,而此期間銀行亦未採取任何行動
問題:根據民法第1148條《限定繼承之有限責任》
繼承人自繼承開始時,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承受被繼承人財產上之一切權
利、義務。但權利、義務專屬於被繼承人本身者,不在此限。
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我朋友的情況可以比照新法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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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2.187.27
1F:→ ChrisBear:當然不可以 不過如果當時繼承的負債過多或繼承時未成年 12/08 11:43
2F:→ ChrisBear:對於繼承人而言顯失公平時 施行法例外規定可以朔及 12/08 11:44
3F:→ depravity:請律師吧 對表達顯失公平這一塊略有幫助 12/08 11:46
4F:→ lighthouse:大概是債務人仍定期清償所以沒連帶保證人的事吧? 12/08 1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