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gliest (菜花綠)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證人拒絕做證的問題
時間Mon Dec 7 20:00:57 2009
事實經過:
原告是我的媽媽
被告是我的叔叔
案由是叔叔向媽媽借款不還
但多年前有一塊農地說好要過戶給媽媽
卻一直遲未過戶
現在叔叔不承認有借錢
另外
因我爸媽日前離婚
關係弄得很不好
叔叔現在想利用我爸當證人
所以法院發了一張通知書傳喚我爸當證人
問題:
因為這是叔叔跟媽媽間的糾紛
我怕我爸被奸詐的叔叔利用
不希望我爸被牽扯進去
是否我爸可以拒絕做證呢
我查了一下有下面的法條
不知道是否適用於我爸的情況
如果適用於開庭前是否要做任何準備或書面通知呢
第 307 條 證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拒絕證言:
一、證人為當事人之配偶、前配偶、未婚配偶或四親等內之血親、三親等
內之姻親或曾有此親屬關係者。
二、證人所為證言,於證人或與證人有前款關係之人,足生財產上之直接
損害者。
三、證人所為證言,足致證人或與證人有第一款關係或有監護關係之人受
刑事訴追或蒙恥辱者。
四、證人就其職務上或業務上有秘密義務之事項受訊問者。
五、證人非洩漏其技術上或職業上之秘密不能為證言者。
得拒絕證言者,審判長應於訊問前或知有前項情形時告知之。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5.98.197
1F:推 hcya:你爸可以適用,但還是要受308條的限制喔。還有如果來的及就寫 12/08 08:44
2F:→ hcya:張書面通知,開庭當天就可以不用跑一趟法院了~ 12/08 08:45
3F:→ c8902058:來個賤招=>先裝電話錄音,然後叫妳媽打去跟你叔叔吵 12/11 23:10
4F:→ c8902058:用激將法讓你叔叔自己在吵架過程中把一切都抖出來 12/11 23:11
5F:→ c8902058:也不一定要用電話,私下談判時偷偷錄音也是可以. 12/11 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