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wapply (往前行)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其他] 線上遊戲原廠代理到期 要結束營運
時間Mon Dec 7 14:33:46 2009
※ 引述《materil (肥....)》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炎龍騎士團online自推出以來,承蒙玩家的肯定及支持,營運團隊亦戰戰兢兢地
: 用心運營,希冀為玩家帶來最好的遊戲感獸
: ,以及最棒的遊戲內容。且此期間客服團隊皆熱誠地為各位玩家們服務,
: 原廠亦不斷的研發全新的內容以使玩家享受到最好的遊戲環境。
: 但天下無不散之宴席,目前與原廠代理時間將至2010年1 月結束。
: 經過竭力爭取,遊戲伺服器將延後至3月4日進行關閉,
: 但我們依然將會為玩家服務至最後一刻。
: 以上是官方的宣言 但是事實上遊戲在過了2007.4月之後 就沒有更新過
: 就這樣過了兩年 於2009年12月4日 發表了宣言
: 問題:
: 官方的宣言契約書 裡面有一段這樣寫的
: 第二十六條 契約之終止及退費
: ""甲方得隨時通知乙方終止本契約。""
: 契約終止時,乙方於扣除必要成本後,應於三十日內將甲方未使用之遊戲點數以現金、信用卡、匯票或掛號寄發支票方式退還甲方未使用之儲值或遊戲費用。
: 甲方有下列重大情事之一者,乙方得於通知甲方後,立即終止本契約:
: 一、利用任何系統或工具對乙方電腦系統之惡意攻擊或破壞。
: 二、以利用外掛程式、病毒程式、遊戲程式漏洞或其他違反公平合理之方式進行遊戲。
: 三、經司法機關查獲從事任何不法之行為。
: 乙方對前項事實認定產生錯誤或無法舉證時,乙方應對甲方因終止契約所生
: 之損害負賠償責任
: 這樣說停就停 玩家所已消費的點數 就可以因為官方自訂契約書的內容
: 而生效嗎? 因為遊戲新幹線並沒有倒閉 這樣關閉一個有跟玩家收費過的
: 線上遊戲 這樣子算消費者權利受損吧? 可以請教一下 這種作法 是法律所許可的嗎?
: 還是可以請求法律上的補償及懲處 畢竟這樣有愧於有投入台幣的玩家
: 但是小弟不知道法律有關的資訊 可以請各位法律知識上的前輩 給小弟我一點建議嗎?
: 很認真的請教大家 在此一鞠躬 謝謝。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其實這要看我們如何去認定你花台幣換點數
再用點數換裝備或其他虛擬寶物
這些你用錢換來的裝備寶物 你有沒有所有權
如果這些台幣換來的裝備和虛寶玩家只有"使用權"
那線上遊戲公司把遊戲關閉以後 玩家就要不回來
但如果有"所有權" 那線上遊戲公司就變成了強盜= =
所以玩家只能主張對這些須保有使用權
至於使用的期限 應該就是以遊戲存在的時間為準
遊戲存在 虛寶就可以使用 遊戲不存在 虛寶就不能使用
所以玩家同不同意這樣的規則
可能要先看清楚合約內容(但一定都會叫你們同意的)
台灣現在的線上遊戲好像都是免洗的依樣
弄個一兩年吸金完畢就倒的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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