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nsw (小草)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車禍] 車禍和解
時間Sun Dec 6 23:37:25 2009
: 五、事實經過:
: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 9月的時候 家母開車不小心擦撞到一名替代役(機車)
: 當下也報了警做了筆錄 到醫院探望並包了2000塊錢紅包
: 由於被害人傷勢不大 早早就出院了(擦傷)
: 機車的後續修繕當天就牽去修理完成 醫藥費保險也會理賠
: 今天在電話中約談和解的當下
: 對方有意要求精神賠償 比方說:買補品的花費
: 當然也不能讓對方予取予求
: 六、問題:
: 家母應該如何去應對? 我們很有誠意的去和解
: 萬一走上了法院 家母是不是會有刑責?
: 強制險是否有理賠精神賠償方面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一、刑責部分:有可能有過失傷害罪的刑事責任,這要看你母親有無「過失」而定。
二、依民法第195條第1項規定,不法侵害他人身體或健康而情節重大者,
可請求非財產上損害賠償(精神慰撫金)。至於多少則看雙方過失比例、
雙方身份地位、財力而定。
所以如果你們覺得車禍你們也有過失(不論多寡),就嘗試和解看看。
對方如果獅子大開口,那就讓法院來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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