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hnnyzsefb (AJ)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資方權益分配
時間Sat Dec 5 18:20:13 2009
事實經過:
監察人和董事擅自指揮公司內部運作。
問題:
1.股東會要投票時,是以人頭計算還是以持有者的股份百分比做計算??
2.監察人或董事 可以未經 董事長 同意,進入公司干涉內部行政
(例如:自行調閱公司內部資料,擅自指揮...)?
3.未按期召開股東會,可有罰則?
4.股東會 與 臨時股東會 有何差別?
5.董監事改選是否包含董事長(改選依據是由股分百分比決定 或 人頭數決定)?
因為我沒有足夠的法律背景來判斷以上情況,希望大家幫我解惑一下~謝謝!!
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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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0.17.57
※ 編輯: johnnyzsefb 來自: 219.70.17.57 (12/05 18:30)
1F:推 depravity:夠選董監的股東應該請得起律師吧 律師也要養家活口的 12/06 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