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wapply (往前行)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刑事] 救救我 關於車禍
時間Fri Dec 4 12:34:10 2009
※ 引述《dan1238 ()》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關於車禍問題
: 大約是在今年6月左右 小弟行駛於一施工路段之調撥的對向車道
: 此單向車道被交通錐分隔成雙向
: 就在行駛某路口時對方於交通錐間隙突然(即沒打方向燈與任何的警示)即行左轉彎
: (此路口為閃黃燈路口)
: 當時我大約時速50 事發突然不慎撞上
: 由於對方要求金額太高 付不出來導致雙方沒有和解
: 問題:
: 問題一 : 如今收到起訴書 下一步該怎麼做?
是起訴書還是偵查庭出庭通知
起訴書的話就代表檢察官認定有過失傷害罪了
你可以看檢察官開的條件是什麼?
: 問題二 : 我方是直行車對方是轉彎車 但事故鑑定書上寫皆為肇事原因是對的?
鑑定不出來的時候都會這樣寫= =
: 問題三 : 對方沒戴安全帽導致 頸椎半滑脫 與 蜘蛛網膜下出血
: 如此傷勢算是重傷嗎?
醫學上很多名詞聽起來很嚇人其實問題不大
法庭上還是會現場看當事人的狀態再定奪
例如一般說手很酸
Medically Translated↓
手部肌耐性慢性剝離blablabla的
那個看看就好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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